关于印发《2019年衡山县体育艺术特长生
招生录取规定》的通知 山教通〔2019〕75号
全县各初中学校:
为更好地做好2019年衡山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2019年衡山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衡山县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2019年衡山县体艺特长生招生录取规定
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9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9〕13号)第四项“招生办法”第二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第4条“招生录取工作”第5款“体艺特长生按学生志愿分学校择优录取到位,特长生录取时,必须参加了全县学业水平考试且专业成绩入围,文化成绩高于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做好2019年衡山县体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总原则
依据考生专业成绩入围、文化成绩、学生志愿予以录取。
二、录取办法
(一)专业成绩入围,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100分和文化成绩总分1000折合成100分,再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共200分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分100分。具体折合办法如下:
1.音乐专业(声乐、器乐、舞蹈)。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的70%折合出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按总分100分的30%折合出考生文化成绩,然后两项成绩相加算出考生总分(文化成绩按中考总分1000分先折成100分,再将100分按30%计算出考生文化成绩)。
2.播音主持专业。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的50%折合出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按总分100分的50%折合出考生文化成绩,然后两项成绩相加算出考生总分(文化成绩按中考总分1000分先折成100分,再将100分按50%计算出考生文化成绩)。
3.体育美术专业(篮球、足球、田径、美术、书法)。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的60%折合出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按总分100分的40%折合出考生文化成绩,然后两项成绩相加算出考生总分(文化成绩按中考总分1000分先折成100分,再将100分按40%计算出考生文化成绩)。
三、依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9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9〕13号)文件中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和文化折合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