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衡山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部署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14号)精神,2018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我县设置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岗位75个,岗位设置、岗位招聘人数及核定的招聘计划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登录该网站查阅《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安排表》(附件1)及《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招聘对象及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对象的确定、公示与岗前培训、确认拟聘用人员及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要求以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湘教办通〔2018〕45 号)文件为准。

三、招聘程序

(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4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省教育厅将于5月7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5月16日至18日通过信息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时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名人员可于6月4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6月15日公布;面试时间定于6月29日-7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可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列为体检对象的名单省教育厅将会分批次在网上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体检对象登陆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sedu.cn/)查询,县教育局不再逐个另行通知。体检结果由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通知体检对象本人,并报省教育厅。

县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所规定递交的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应聘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对签订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时间4-6天。具体安排由特岗教师登陆衡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sedu.cn/)查询,县教育局不再逐个另行通知。

五、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须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的信息系统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

 

 

政策咨询:衡山县教育局师训股      

政策咨询电话:0734-5829412    0734—5812204

 

 

                          衡山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0日

附: 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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