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山教通〔201642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进入夏季,各种自然灾害易发,同时也是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等的高发期。临近中考、高考,安全工作更要摆到突出位置。近期,衡阳县1名学生坠亡、衡东县2名幼儿溺亡,我县星源学校学生食堂发现霉变食物,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衡教通〔2016114号),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层层包干,落到实处。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履行好安全职责。

二、抓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把安全教育作为幼儿园、中小学课程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遇险自救技巧。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膳食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加强对学生教学与生活环境、饮食、饮水卫生的监督检查。不容许“三无”食品进入学校,保证食品新鲜、干净、卫生。对食堂从业人员要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传染病者,坚决辞退或调岗。要保持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对学校周边无证经营和严重“脏、乱、差”的小食店要报请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四、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使孩子们提高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知识。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拒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运营许可证)车辆和农用车、摩托车。加强对学生(幼儿)乘坐校车的教育,一定要落实好学生(幼儿)的交接手续。

五、加强防溺水教育。各学校要积极开展防溺水教育。特别要加强溺水警示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要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开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提高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强化家长的监管意识。学校要特别加强学生午休和晚寝安全管理,严防学生溜出校园去河流、池塘戏水玩耍。

六、加强学生活动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是加强楼梯通道管理,防止学生互相挤压踩踏。在做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要推拉、拥挤,同时还要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各学校要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二是加强学校对体育活动的管理。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安排在校园内进行,禁止组织学生在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校内活动场地不足的,要采取错开体育活动时间、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内容等措施来解决。三是加强校外活动管理。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活动。

七、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建立火灾隐患定期检查机制。要定期对宿舍、教室(含各功能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师生密集场所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实验仪器室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二是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三是防止因电线老化、电器短路、线头裸露等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四是要完善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行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切实落实保安巡逻和各项安全制度保障。

八、开展防山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等自然灾害的教育。夏季汛期是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的高发期。各校要加大学生雷电防护知识教育,提高对雷击灾害的防护能力;引导学生在暴雨季节不外出游玩,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广泛开展防灾教育和自救逃生演练,教会学生掌握野外防灾自救常识,避免在上下学路上遭遇自然灾害的侵袭。

九、加强对电风扇、消防、锅炉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各校要在使用前对所有电风扇的固定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电风扇的挂钩、插梢、风叶等牢固情况;检查锅炉阀门等关键部位;夏季是用电高峰,要对线路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电线老化、裸露的要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的更新情况,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十、加强心理咨询,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临近中考、高考等各类考试,学生的心理压力将会加大,情绪会出现波动,各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做好考前心理疏导工作,让学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参加各类考试。各学校要对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关注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广大教师对校园周边及学生中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不得歧视;对于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制的办法,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关怀,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资助和学习上的帮助。

十一、严格责任追究,严防安全事故。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对造成学校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学校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在规定的时间里将学校发生的紧急信息第一时间报到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并及时妥善处理;出现迟报、漏报等情况,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高考前,各学校每天下午6:00前向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联系电话:5823318,联系人:朱政(13786443308

 

衡山县教育局

2016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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