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报名
1.报名对象
(1)2014级学生正考成绩有一科(或以上)不及格的,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补考成绩计算。
(2)2016年秋季转入我省就读的2014级学生,分以下三类情况报名参考:
①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全部9个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补考成绩计算。
②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部分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和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分别作补考和正考成绩计算。
③因外省没有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制度而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相关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9个科目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
(3)2012级、2013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补考成绩计算。
(4)2014-2015年度休学并办理了2015-2016年度延续休学的2012级学生,在2016年秋季复学进入2014级就读的,凭休学、延续休学和复学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9个科目的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
(5)2014级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特殊情况报名参考:
正考期间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其它流行性疾病,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国际中学生交流等活动影响考试的,可报名参加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其报名参考程序为:由学校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证明,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批准,并报我院备案。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前,学校通过“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网址: xuekao.gotedu.com)统计、查询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3.考试报名费:
未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正考的考生,参加此次补考报名时,须按照2013年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每科14元的考试报名费,并由市州考试招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
二、考务工作
1.考点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补考考点原则上须设置在高考考点,由市州考试招生机构按照相对集中原则,以市州或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设置。并于
2.考务编排
补考的考务编排及组考工作严格按《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考务细则》)要求进行,由市州考试招生机构使用考试管理系统统一生成考生补考准考证号,补考准考证号编码规则如下:
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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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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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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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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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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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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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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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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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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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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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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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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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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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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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年份代码、市州代码和考点代码根据国家有关编码规则统一规定,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②补考批次
补 考 批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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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批次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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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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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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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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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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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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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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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考生类别
考 生 类 别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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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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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补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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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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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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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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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转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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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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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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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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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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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加全国(省)运动会或国际交流未参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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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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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重病或因自然灾害未参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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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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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成绩计算类别
成 绩 计 算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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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类别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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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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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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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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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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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科目部分科目成绩作为正考成绩,部分科目成绩作为补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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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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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④中第1类考生本次补考所有科目成绩均作为补考成绩计算,补考报名时所有科目的成绩处理标记均为“1”;第2类考生本次补考所有科目成绩均作为正考成绩计算,补考报名时所有科目的成绩处理标记均为“2”;第3类考生成绩处理根据报名表中的分科成绩处理标记“1”或“2”确定,成绩处理标记为“1”的科目本次考试成绩为补考成绩,成绩处理标记为“2”的科目本次考试成绩作为正式考试成绩。
各市州于
3.补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加盖了本地考试招生机构印章的《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4.监考人员的选聘与培训要严格按照《考务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开考前,监考人员要加强“补考准考证”上相片和考生本人的对照检查,严防代考事件发生。
5.试卷保密工作。补考试卷(含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属国家机密,各市州、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和补考考点学校要严格执行《考务细则》规定的各项保密要求,加强考点保密室建设并按要求做好其使用管理。试卷必须存放在验收合格的国考保定密室内,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张贴封条。按要求配备保密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并做好值班记录。
6.补考时间及时量。全省补考统一安排在9月23至25日进行,由市州按《考务细则》要求统一组织。考试科目次序、时间和时量安排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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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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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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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8:00— 9:30
化学:10:2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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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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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8:00— 9:30
生物:10:2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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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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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8:00— 9:30
物理:10:2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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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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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题制卷
1.由我院统一命制试卷,补考采用常规试卷考试,只有试题卷,没有答题卡。英语听力考试统一采用录音磁带。补考试卷每大袋30份,每小袋10份。
2.市州提卷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补考评卷
补考评卷工作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实行集中评卷。评卷时间为9月26至30日。
五、补考成绩录入和上报
作补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及格记60分,不及格记实际得分。作正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记实际得分。补考成绩的管理要与考生正考成绩衔接,有不及格科目且报名参加了补考的,能及时查阅其补考成绩。
成绩录入:各市州须在
六、组考要求
1.加强保密保卫工作。补考工作与正考具有同等密级,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在组织补考试卷运输、保管、考试实施和评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院下发的《考务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严防失(泄)密等事件发生。
2.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在组考、评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中,各市州要严格按照《考务细则》要求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加大组考力度,严防违纪舞弊行为发生。补考期间我院将派出工作组检查各地组考、评卷等工作情况。
3.加强考生安全管理。各市州、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考点和学校要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加大考生住宿、饮食、交通、治安等管理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各市州、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考试巡视力度,每个考点必须派出一名驻点巡视员,驻点巡视员负责督促和监督考点学校严格落实组考工作要求。
5.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考务细则》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将考试视频监控录像硬盘、视频监控异常情况汇总表、考生违规情况汇总表等资料按要求及时上交我院。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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