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教育基金会服务教师的扶贫济困作用,救助我市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和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特困教师,帮助他们不为大病所困、灾害所难,进一步助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强省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市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救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达5万元以上生活特别困难和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中学、部分高校的特困教师。
二、救助标准
标准为5000元/人。
三、活动计划
2015年“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100名额
四、活动程序
1、调查摸底(3月下旬)。各级教育基金会开展特困教师情况调查摸底(具体见《关于对湖南省特困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函》),
2、上报教师名单及资料(4月上旬)。县市区及市直学校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资料;
3、审批救助对象名单(4月中旬)。抽查走访核实,市教育基金会审批救助名单;
4、发放救助金(4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
五、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各学校、各教育基金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及时上报调查摸底情况表;
2、严格按要求申报。各学校、各教育基金会要严格按照《“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和《通知》的要求及时申报、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汇总表,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住院花费及票据,学校出具的负债证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证明等)。逾期未按要求上报或资料初审不合格的由志愿者申报急需救助的特困教师;
3、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也要相应按时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并邀请捐赠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活动,建立救助特困教师专项档案;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教育基金会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救助对象、救助情况、救助金额三公开;
5、积极宣传报道。各地教育基金会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县市区教育基金会将救助活动资料及相片、视频整理成光盘并及时上报,编写简报。
附件1:衡阳市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申请表
附件2:衡阳市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汇总表
附件1:
衡阳市教育基金会
“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
申 请 表
申 请 人:
学 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救助特困教师材料清单
单位(盖章):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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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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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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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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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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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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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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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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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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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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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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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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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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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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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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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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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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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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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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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收据(所附票据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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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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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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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证明(所附票据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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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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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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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证明(由对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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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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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及优秀事迹照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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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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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灾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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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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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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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申请表用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
2、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3、每个教师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装订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
4、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请粘贴于A4纸张(装订顺序参照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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