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教发[2015] 号

                                   山教通〔2020〕98号

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

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我县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新增初中起点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培养合格教师。为做好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衡山县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维荣同志任组长,成祥辉同志任副组长,文铁良、肖吉平、李崇凯、旷正秋、陈建怀、王俊斌、赵贵荣、欧衡松、李锐雄、谢龙球、谢自贤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凯明任办公室主任,周国安、朱政、刘晓念、刘文贵、郭文建、段新阶、彭喜良、欧阳岳平、胡海涛、朱治连、康焱明、陈永宏、刘敏、简洪兵、王湘黔、廖丽敏、杨炎新、张家新、赵益文、谭会、李钟勇、邓湘、杨美林、周丽娟、汤轶群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师训股,具体负责招生预录工作;基础教育股负责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中考组考、中考成绩审定等工作;资助中心负责"建档立卡户"子弟审定工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党委全程监督。各初中学校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县2020年初中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培养目标

为我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能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

招生计划、培养学校与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规模

2020年,全县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78人。省级项目计划53人,其中本科层次初中教师9人,本科层次小学教师27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5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5人,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5人,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2人。市州项目计划25人,其中专科层次小学教师20人(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5人。

(二)招生计划种类

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的需要,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

1.普通招生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市州项目计划)、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2.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市州项目计划)。

(三)招生计划的具体安排

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培养学校和招生专业具体见《衡山县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招生专业计划与培养学校一览表》。(详见附件下载)


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二)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衡阳幼儿师范学校挂靠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市州项目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具体培养任务(简称为"挂靠培养")。

报名对象及条件

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报名对象为持衡山县户籍,参加了2019年衡阳市生、地会考、且在我县"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专用考点"参加中考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2020年我县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衡山县教育局的安排在我县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任教(市州项目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在所定向乡镇及以下小学任教)。

6. 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的报名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我县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7. 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六、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县教育局、县域内各初中学校利用文件、会议、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并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确保每一位初三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县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政策。

2.个人自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将户主页、考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于6月17日-29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并按《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考生所有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本通知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填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即在我县招生计划中省级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以及市州项目计划中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只能选取其中一项填报,不能跨类填报。

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①选报了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的考生,每个考生最多填报一个培养学校,在我县确定的招生专业内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②选报了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的考生,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6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5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其余2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上述6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③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④报考市州项目计划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的考生,必须根据我县的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在"招生专业"一栏填写"小学教育",同时必须勾选(&radic;)"乡镇计划",并在"定向乡镇名称"一栏填写所定向乡镇名称(所定向乡镇名称只能在白果镇、东湖镇、新桥镇、岭坡乡、贯塘乡5个乡镇中选择一个填报)。

考生在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初中毕业学校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特别注意:志愿类别和专业须与《衡山县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招生专业计划与培养学校一览表》一致,切不可跨类填报。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确保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考生提交《报名登记表》,同时需提交报名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户口本、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要对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审核人在考生户口本复印件(将户主页、考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上签署"已审、属实"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审核结束后,考生户口本、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原件一律退还考生本人。毕业学校依据考生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在"毕业学校推荐意见"栏写上"该生属衡山县户籍,系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同意推荐。"签名并加盖公章(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毕业学校"要与"毕业学校推荐意见"一栏所盖公章名称一致)。资格审核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4.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相关民办学校复核。

学校(乡镇考生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学校)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生须提交的报考资料有:

①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考生父亲或母亲)签名确认、学校审核人签字盖章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考生页复印至一张纸的同一页面上)。

②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

③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招生工作中所需照片均要求为同一版本的一寸免冠同底彩照。四张备用照片要与《报名登记表》上所贴照片为同一版本,每张背面写好考生姓名)。

④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的考生要提交由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复印件。

上述报考资料一人一袋,档案袋袋面需标注清楚毕业学校、考生姓名和与学校《报名汇总表》序号一致的编号。

以上报考资料交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每位考生《报名登记表》中的"毕业学校推荐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法人公章)。

5.学校(县直学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上交报考资料。

学校须提交的报考资料有:

①按要求入袋的考生报考资料袋。有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的乡镇,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校打包考生资料。

②《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和电子稿。此表以学校(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汇总填报。纸质稿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以学校(县直学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派专人统一于6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上报县教育局师训股(电子稿请用U盘保存,交材料时拷指定电脑),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考生个人申报资料。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6.县教育局审核。县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7.确定音体美专业面试考生名单。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报考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面试选拔。县教育局依据规定的工作程序,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分别确定各培养学校的面试考生名单,并将全部面试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通过衡山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不能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le;3时

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

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详见后文"相关政策说明"第一条,下同),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前,如已确定的男、女面试考生比例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补充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补充男、女考生。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

8.报送考生信息,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

在完成对初中毕业学校推荐的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的基础上,县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4),报衡阳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教育局审定无误后,将审定确认后的《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分培养学校),于8月13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同时将《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养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含电子文档),并通知衡山县教育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9.面试(限报考音体美专业考生)

2020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8月16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衡阳市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衡阳市教育局局商定后,由衡阳市教育局通知衡山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再通知有关考生,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面试开始前,培养学校应将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向考生张榜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3),经衡阳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10.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①非音体美专业

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divide;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times;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②音体美专业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③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衡山县教育局在衡阳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培养学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衡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通过衡山县教育局通知考生。

11.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①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le;3时

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音体美专业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体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音体美专业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体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②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市州项目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

县教育局依据我县的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乡镇,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③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县教育局依据我县的普通招生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④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

县教育局依据我县的普通招生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县教育局依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对于未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层次该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该招生计划种类该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列入相应的体检名单。

(2)体检。

县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12.签订协议。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衡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签订《协议书》时,必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考生父亲或母亲)到指定地点签订协议,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13.预录取。市教育局根据省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14.录取。培养学校根据省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应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5.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七、相关政策说明

(一)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0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二、有关招生工作的安排及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办法

(一)市州教育局应根据本文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实际,做好本市州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包括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具体方式,宣传、报名等招生环节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做好落选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确保各县市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机协调,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二)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由县教育局具体确定,并在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前向社会公布。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时,根据不同培养类型的招生情况,可统一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也可分类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同时,对于同时设置有普通计划、乡镇计划、民族乡计划的培养类型,同一培养类型的各招生计划种类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保持相同。

县教育局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州教育局的有关安排,统筹本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具体做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各环节工作。

(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在市州范围内协调一致。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的有关招生工作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乡镇计划或民族乡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乡镇计划或民族乡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乡镇或民族乡内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九、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1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局应汇总本辖区内当年已办理违约处理手续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八、工作要求

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校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相关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的具体条件、要求和推荐选拔工作程序,做好宣传发动,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任务。


附件:

1.《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汇总表》

2.《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

                       

     

 衡山县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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