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回收转办为公办幼儿园的公示
根据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衡山县实际,经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自愿申请,衡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将10所原租赁国有(集体)资产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回收转为公办幼儿园。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特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8月7日起,至8月14日止。
如对拟转办为公幼儿园的相关条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衡山县教育局反映。
电话:0734-5812136,5829809。
电子邮箱:562398848@qq.com
通信地址:衡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300
衡山县教育局
2020年8月7日
附:拟回收转办为公办幼儿园名单
萱洲镇中心幼儿园 永和乡新场市幼儿园
店门镇中心幼儿园 店门镇育苗幼儿园
长江镇新泉幼儿园 长江镇群英幼儿园
福田铺乡中心幼儿园 白果镇长青晓岚晨光幼儿园
新桥镇中心幼儿园 新桥镇盘龙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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