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月5日)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工业强县”为目标,紧紧围绕“两轮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不断强化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确保实现衡山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现将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思路简单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业经济总量虽下降,但税收稳步增长。截止12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1.39亿元,1-12月累计完成81.74亿元,同比下降25.9%。但1-10月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工业固定投资,1-12月完成40.97亿元,同比下降33.3%。从行业分析来看,轻工业完成产值33.47亿元,下降6.3%,重工业完成产值33.32亿元,下降42.2%。产值下降主要原因是在国家统计局进行执法调查后,我县大幅挤压工业发展水分,尚有19家空壳企业未剔除数据报零所致。剔除这一因素,据实分析,我县整个工业运行情况较去年还是略有进步的。比如,今年全县新增规模企业15家,净增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102家;1-12月工业用电量达1.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19.2%;1-12月完成工业税收1.48亿元(国税10196万元,地税4697.8万元),同比增长4%。
(二)项目建设平稳推进。今年我县有17个工业项目列入市第一批重点工业项目笼子,项目总投资51.7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17.06亿元。17个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已试投产项目有恒信锌钢和佳诚新材料、永成印刷、信联、重金属修复工程。全年完成投资15.95亿元,占全年计划的93.5%。
(三)企业服务成效显著。一是积极为企业申报国、省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在省和国家资金扶持工程中为我县企业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扶持789万元。2014年省节能和技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程中,为中控、湘旗、宏源、金昌、皕成等企业成功申报专项资金70万元,科技创新项目为恒岳重钢争取专项资金10万元,资金已于9月全部到位。为湖南和泰纸业有限公司、衡山县天骄矿业有限公司、衡山县长江机械制造厂等三家企业共申请关闭小企业资金补助384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为佳城和专汽争取新型工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240万元。另外衡山专汽通过省内汽车配套项目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分别获得65万元和2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
二是积极为企业解决困难、调解矛盾。化解了金大水泥可能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9月20日,大批群众聚集在金大水泥厂大门口,意欲阻止工厂正常生产。我局收到情况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牵头组织双方协商,妥善处理。金大水泥赔偿建房损失7万元。此外还为中控纸业协调处理了用电、通过环保验收及专利申请评审等工作,帮助企业办理了房产、国土证,为二期工程竣工投产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该企业在9月份停产后,我局派专人帮助企业参与广东债权人矛盾的化解和协调工作,接待了本省债权人的多次上访并及时化解矛盾,保持了企业的稳定。
三是成功搭建了衡山中小企业公告服务平台互通互联口。并组织县内79家企业成功加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开通了微商城。为得鑫泰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衡阳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出具担保函。向衡阳市中小企业局提供我县30家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情况。核查了伟东食品公司申报的2013年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度了衡山专汽申报的“双百计划”项目进展情况。为配合建立市工业项目库,我局按时按量完成了30个工业项目的申报。
(四)电力执法日益全面规范。一是加大了对全县电力设施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衡山西站的电力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消除了安全隐患。我局电力执法大队对全县开展了春秋二次专题的电力安全和生产安全执法大检查,先后检查了工业园区重点部门、17个乡镇和5个片区的供电所,共发现160处电力安全隐患,共下了124份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二是加强了执法力度。全年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组织人员集中执法行动58次,出动执法人员290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8家,排查发现隐患(其中已整改)110条。三是加强了汛期电力安全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汛期我县降水呈前少后多趋势,雨水多,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各企业进行汛期检查,下水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泥石流和塌方的可能,并对出现的灾害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了各企业的正常工作和安全生产。
(五)改制维稳积极稳妥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接待各类来访人员1000多人次,13次接访在5人次以上。玻璃厂退休人员的诉求已解决;6月4日、10日,解决了一起由于大水浸泡居民家的事故;回复各类信访件5件;此外,石膏矿、开云煤矿、缸套厂的亦工亦农人员的诉求不符合政策,做通了其中大部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对一部分人仍在重访的继续做工作。
改制方面,一是工业职工学校由于一直在争取落实教师待遇,并力争年底前完成工业职工学校改制工作的验收。二是完成了湘江陶瓷厂的职工安置并进入了扫尾阶段。三是完成了衡山瓷厂、新衡瓷厂的验收。四是解决了玻璃厂的职工安置等遗留问题。五是处置了二轻办公楼集体资产,解决了机关遗留问题。
(六)新型墙材推广工作成绩喜人。全年生产新型墙体材料1.25亿标块,占全年墙体材料总产量的69%,比上年提高7%;城镇房屋应用新型墙材的比例达到73%,比上年提高4.5%;征收专项基金970500元,同比去年的305660元,增长217.5%;今年关闭4家粘土砖厂,新建新型墙材企业3家,其中2家正在申报省新型墙材企业。同时,加大了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的宣传力度,出动宣传车3台次,张贴宣传标语100余幅,悬挂横幅10条,基本上使《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全县推散工作取得新进展,已在长江镇、开云镇、白果镇、店门镇等乡镇得到推广。今年全县推广应用散装水泥26万吨,同比去年增长56%,完成预搅拌混凝土30万立方米,同比去年增长60%;征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98500元,同比去年的12600元增长1475.3%。今年新增混凝土搅拌站2家, 目前全县已建成7家混凝土搅拌站。
(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卓有成效。今年4月份以来,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市委第十督导组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精心筹备、认真部署,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彰显工业特色,全局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切实转变,长效机制初步成型,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与新型工业化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共提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2015年工作思路
工作目标: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90亿元,工业增加值要达到10%以上;新增规模企业要达8个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要达到20%以上;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0%以上。同时,信息化、行政执法、企业服务、企业党建等各项工作再登新台阶。
2014年,由于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衡山工业的水分基本被挤干,整个数据更加健康,工业结构更加合理。但是,我县工业不大不强的现状依然存在。如工业总量规模偏小、高能耗行业比重大、大企业实力不强、小企业活力不足等等。要实现强工兴县战略,希望与困难并存,要完成明年的指标任务,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重视信息化建设,加快促进两化融合。一是要落实好我县“十二五”信息发展规划,引进信息产业企业,规范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市场运作,加快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教育、医疗、交通、电力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数字衡山,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以推动我县信息产业发展。要突出抓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以“一中心,八平台”(“一个中小”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八平台”即创业辅导平台、融资担保平台、人才培育平台、技术创新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平台、市场开拓平台、法律维权平台)建设为重点,按照“七个一” 标准(一条互联网高速介入通道、一个企业数据通信网络、一个企业门户、一套自动化管理系统、一套电子商务系统、一套网上培训系统、一个企业内部图像监控平台),建设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健全服务机构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延伸衡山经济网,满足县内中小企业需求的市场化、规范化运作具有衡山特色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逐步推行电子商务平台。出台一套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方案,设立3-5家重点试验企业,开拓网络营销渠道。三是争取信息化项目申报。
(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培育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招商过程中,对这一类项目项目要区别对待,应给与更优惠、更宽松的政策。
(三)严格行政执法,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电力执法等工作,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原则,有效开展各项执法,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一是继续抓好安全宣传,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力争实现全年安全事故零发生。二是及时化解和调处各类电力矛盾纠纷,杜绝上访上诉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企业用电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及时制止,“打非治违”和“乡村用电安全”双重并举,彻底消除“三线共杆”安全隐患,并做好高温季节的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四是随时观察天气情况,确保企业安全防汛,遇有情况第一时间到现场,及时处置。
(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应用,规范“两金”的征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新型墙材的使用推广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使用散装水泥的宣传,全面推广农村散装水泥的应用。二是在全县水泥预制件企业推广应用散装水泥。三是关闭全县粘土砖厂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争取申报成功1-2家新型墙材企业。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对违规使用墙材、散装水泥的施工建设单位进行查处,对粘土砖及违反政策的墙材及使用包装水泥的企业加以禁止。严格执行《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和《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五)巩固改制维稳,保持社会稳定。要巩固好改制工作成果,认真清查、处理好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扫尾工作。一是尽快完成湘江陶瓷厂的改制扫尾验收。二是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方案对石膏矿实施科学关闭,解决石膏矿的有关遗留问题。三是全面完成集体企业的改制扫尾任务,彻底解决二轻系统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和二轻行业办的合并工作。另外信访综治工作做到不松劲,不懈怠,有访必接,有信必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