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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项目简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m2,建筑面积为2000m2,购置固废清洗处理设备、塑料造粒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处理3万吨固体废弃物,总投资为400万元。建设期共计4个月。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的排放和建筑垃圾等产生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营运期:塑料挤出工序烟气、粉尘等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等。
3、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塑料挤出工序烟气采用集气罩、水喷淋和低温等离子体等设施收集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微滤、气浮等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一部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和管理规定,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型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区采取绿化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漂洗分离产生的沉渣送至厂区锅炉焚烧;微滤机产生的纸浆送至厂区纸浆车间再利用;废矿物油等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在切实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如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补充信息。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及项目周围单位的工作人员。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
3)对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的程度如何
4)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3、征求工作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上门与公众访谈。
4、公众参与调查及公众提出意见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
1、建设单位
1)名称: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衡山县开云镇金龙村工业园01栋
3)联系人:刘总
4)联系电话:18674741999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纬一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新1栋2楼206房
3)联系人:蒋工
4)联系电话:1536406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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