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

衡山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的报告

省林业厅:

衡山县是全省76个重点林区县之一,曾获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全省经济林基地县、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等称号,2012年跻身全省48个国家油茶重点县、36个毛竹产业发展重点县、14个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油茶发展项目县。衡山属典型丘陵地区,林地面积77.48万亩,占国土面积55.3%;2016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48.44%,森林蓄积量152.27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17亿元,成功实现“三增长”。

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项目总体情况

2016我县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共有970.07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42.41万元(第一批527.41万元,第二批15万元),中央森林抚育补贴110万元(第一批100万元,第二批10万元),造林补贴105万元(第一批84万元,第二批21万元),森林公安补助7万元(第一批6万元,第二次1万元),林业贷款贴息6.29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各中央财政项目绩效评估

(一)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

1.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共到位资金707.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27.41万元,省财政资金179.9万元,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一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林农补偿费为604.82万元(其中国家级514. 64万元,省级90.18万元),增加了林农的经济收入;招聘护林员25人,减轻了我县就业压力。二是生态效益。项目区42.39万亩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36.17万亩,省级6.22万亩),调蓄水量0.53亿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量19.29万吨。可释放氧气31.53万吨,吸收二氧化碳43.47万吨,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和丰富。三是社会效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提高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意识,公益林区及周边乡镇的林业案件和森林火灾明显减少,扭转了乱砍滥伐、毁林开垦、烧山等不良习俗。

3.工作建议

一是提高公益林管护补偿标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林农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不是很支持,建议出台替代产业扶持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森林旅游、绿化种苗、林下经济的扶持力度,提高生态公益林区农民的收入。二是加强生态公益林监测系统建设。为全方位监控生态公益林提供技术保障,构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化平台。三是加强管护队伍的培训。基层生态公益林管护员文化水平偏低,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第一批、第二批)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第一批、第二批)

1.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县完成完成造林补贴面积5000亩,涉及全县12个乡镇,56个行政村,429户农户;完成森林抚育11000亩,涉及全县12各乡镇,38个村,580户农户。

2.补贴资金支付监管

2016年度共到位造林补贴资金105万元(其中直接经费100万元,间接经费5万元),到位森林抚育补贴资金100万元(其中直接经费95万元,间接经费5万元)。根据第一次验收结果,造林补贴资金已支付70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的使用县林业局和林场严格依据验收合格的面积和签字盖章的施工合同,编制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结算表,经造林、财务人员和相关领导签字后,按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造林主体。

3.项目绩效评价。

一是社会效益。促进了林区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新造油茶、红心柚子树、猪血桃等经济林,增加了农民收入,转移林区剩余劳动力,促进了科学技术应用和推广,提高了林区群众的科技素养和文化素质。二是经济效益。通过本次造林补贴和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实施,新造油茶等可在5年后开始投产,第八年进入盛产期,按市值100/kg计算,年产值可达4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显著。三是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能极大的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有效改善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

(三)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1.资金到位情况

衡山县由湖南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实施“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下拨我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监测监控设备维护和设备购置92万元、退化湿地恢复93万元、聘请管护人员及培训15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已实施湿地巡护道路维修、龙荫港有害生物清除、聘用管护人员工资等部分项目,符合资金使用要求,但尚未结算,暂未向财政申请拨付。

3.项目效益分析

一是生态效益。建设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有效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增加蓄水能力,有效保障衡山县城市饮用水源和下游长株潭地区用水安全;有效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二是社会效益。提高人民群众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意识;形成湿地文化氛围,构建和谐新农村。三是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不以赢利为目的,实现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一体化,使湿地公园成为一处极具旅游吸引力的观光、度假、游览之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 四)森林公安补助项目

项目资金到位7万元,我县对局内两个车库进行改造和装修,改建成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设立了办公室,仪器室、刑讯室、挽留室等4个区,实现了规范化办公,树立了公安形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中央贴息资金项目

项目到位资金6.29万元,缓解了林业种植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在油茶、冬枣等林下种植上的还贷压力,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衡山县林业局

20177月7日

   衡山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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