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5年度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山林字〔2016〕17号

 

衡山县2015年度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省林业厅:

衡山县是全省76个重点林区县之一,曾获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全省经济林基地县、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等称号,2012年跻身全省48个国家油茶重点县、36个毛竹产业发展重点县、14个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油茶发展项目县。衡山属典型丘陵地区,林地面积77.48万亩,占国土面积55.3%;2015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48.44%,森林蓄积量139.27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13亿元,成功实现“三增长”。

衡山县林业局位于开云镇人民西路639号,内设6个股室、下设11个二级法人事业单位(包括县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林业产权管理办公室4个副科机构和正科级的紫金山森林公园)和5个中心林业站;现有干部职工215人(不包括下属单位职工),其中在职156人。

2015我县省级专项资金有两类六个项目,共计230.58万元,一类是森林营造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5个项目,共计200.58万元,其中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补助专项资金5万元,省级公益林专项资金176.58万元,森林防火专项资金10万元,森林公安转移支付4万元,森林救灾资金5万元;二类是林业产业建设专项1个项目,资金30万元,即林区道路建设资金30万元。

现就6个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如下:

一、省级公益林项目

(一)基本情况

衡山县公益林区划界定开始于2001年,先后经过2004年国家未补偿国家公益林区划(2009年已全部纳入补偿)和2006年省级公益林区划以及2008年、2010年两次公益林调整,全县国家级公益林达到36.20万亩,省级公益林6.22万亩。涉及湘江沿岸、涓水、荆坡河、乌河、龙荫港、白鹭港沿岸及源头、107国道、314省道、武广高铁、潭衡西高速、南岳高速通过的村和部分岩石裸露比较严重的村,共计17个乡镇229个村和4个国有场、所。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组织管理情况。县政府设立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县范围内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乡镇建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站,配备了专职人员。

2.管护情况

①划分管护责任区、明确管护责任。县与乡、乡与村、乡镇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责任书,全县共聘用专(兼)职护林员57人,将管护责任区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护林员。

②严格控制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地。从严控制生态公益林地的征占用,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或征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实行“占一补一”调整计划,按程报批和办理手续,并足额缴纳植被恢复费。为服务服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抓住国家调整生态公益林的机遇,先后在2007年、2008年、2010年、2012年4次将县工业园区、横店影视城、开云新城、部分乡镇工业小区等12970亩生态公益林替补到其他乡镇,确保了“退补平衡”。

③将公益林区列入森林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形成完整森林火灾防扑体系, 2015年生态公益林受害面积为零。

④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 2015年全县生态公益林共发生病虫害7500亩,经过人工除治7500亩,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100%。

(三)补偿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度共到位资金705.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29.24万元,省财政资金176.58万元,我县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拨入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进行严格使用管理,设置补偿基金专用账户,明确补偿对象和补偿办法,林农补偿基金一律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2015年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需求,目标明确,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有力,资金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完善科学,评价结果为优。

1.经济效益。发放到农户补偿资金605.24万元(其中国家级515.07万元,省级90.17万元),增加林农收入,全县共招聘重点公益林护林员25人,减轻就业压力。

  2.生态效益。一是涵养水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区估计2015年蓄水量0.53亿立方米。二是保持土壤,据估算,2015年项目区可减少土壤流失量19.3万吨。三是大量释放氧气,据估算,2015年项目区内的森林释放氧气31.55万吨,吸收二氧化碳43.5万吨。四是维持生物多样性。通过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得到保护和发展。

3.社会效益。一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项目实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偏远山区、贫困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其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二是提高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意识。林业案件和森林火灾明显减少,群众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提高,乱砍滥伐、毁林开垦、烧山等习俗得到了扭转。

(五)下一步意见及建议

1.增加补偿标准。当前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林农对保护生态公益林不是很支持。二是出台替代产业扶持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森林旅游、绿化种苗、林下经济的扶持力度,提高林区农民收入。

2.加强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监测系统建设,为全方位监控生态公益林提供技术保障,构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化平台,对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起了重要作用,建议出台相应扶持政策。

3.加强队伍培训。基层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管护人员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建议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补助专项资金

(一)基本情况

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2740公顷,范围涉及衡山、衡东两个县共5个乡(镇)50个村,园内水域主要由湘江大源渡航电枢纽衡山、衡东两县镜内主库区和洪泛淹没区,与之相连的龙阴港、黄泥港、白衣港、大源江及其周边洪泛淹没区构成。 2014年12月31日 ,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二)项目实施情况

1.组织机构。组建了正科级的萱洲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处,明确局长、编制和内设机构。

2.项目实施情况。采购水文监测设备3套,包括水位计、流速仪、蒸发器、水温表、水色计等;采购水质监测设备3套,包括水质分析仪、水质检测器。对湿地区域的水文水质进行不定点不定期的监测。

(三)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度到位5万元,由湖南衡山萱洲湿地公园管理处使用,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实行采购。在县水利局的技术支撑下,不定期实施了监测。

(四)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通过配备科研设备和仪器,收集了湿地公园区域的水资源基础数据,对进一步研究和保护提供了保证。

三、森林防火专项资金

(一)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2015年到位省级森林火警预报专项资金10万元,县财政配套2万元。全县共计投资12万元,在高速公路出口制作大型防火宣传牌4块,采购高压细水雾灭火机2台,森林消防水泵1台、扑火器具8套。

(二)资金和设备管理情况

成立了以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森林防火和分管财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实际制订扑火设备、物资和宣传牌制作等采购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采购计划,再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定价,经批准后按相关要求由防火办和县政府采购办共同进行采购及验收,验收结果经三方签字后,办理资金拨付审批后县由采购办付款。设备采购入库后的设备和物资由县防火办进行管理和维护,宣传牌由县防火办结合实际进行树立。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以全省“三大一落实”(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落实防火队伍和防火器材)为契机,通过采购高压水泵、进口油锯、割灌机,细水雾、风力灭火机等一批先进装备,实现了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做到了快速处置,2015年全县平安度过春节、清明等防火关键期,火灾发生率和火灾受害率为零。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设

1.问题。一是国产设备价格相对便宜但体积较大、重量较重,携带不方便。二是进口设备价格偏高。

2.主要建议。建议加大对森林火灾扑救设备购置及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投入

四、森林公安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一)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2015年到位森林公安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万元,县财政配套1万元。全县共计投资5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采购9套业务装备(便携式打印机、手提电脑、高拍仪、警务通等)9套,2万元用于解决森林公安专项办案经费。

(二)资金和设备管理情况

年初制定本单位案件办理费用和业务装备采购计划,报县林业局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经批准后按计划进行使用。所采购的业务装备由衡山县森林公安局使用,由办公室按公共财产进行管理。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大幅度提高了科学化、现代化办案能力,一定程序上缓解了以罚没收入为办案经费的弊病,在建立一支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秩序稳定的公安队伍上起到良好的效应。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设

资金规模不大,无法彻底解决森林公安现有的办公楼搬迁问题。

五、森林救灾专项资金

2015年到位森林救灾专项资金5万元,县财政无配套资金。由于森林救灾资金在年底才拨付县种苗站,目前正在制定救灾实施方案,争取尽快拨付到各生产单位。

六、林区道路建设资金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到位林区道路建设资金省级专项资金30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湖南天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所坐落的店门镇能仁村的林区道路建设,15万元用于紫金山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湖南天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所坐落的店门镇能仁村林区道路建设。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金1080万元,2015年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为改善基础设施,2015年在园区大坳段公路全程长1.25KM进行路面拓宽、平整、水沟修建、路面硬,总投资68.82万,除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外,余下资金由公司自筹,该项目从2015年4月份开始进入招投标,于12月完工。 公司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制订了严格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要求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结账。

2. 衡山县紫金山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衡山县紫金山国有林场与紫金山森林公园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民”的管理体制。2015年启动3A景区申报工作,但矿石粉厂到勾头峰路段一直没有硬化,游人、车辆通行不便,成为游客和车辆的迫切需要。该路段全程约900米、宽 4.5米 ,硬化工程包含路基整平、水沟清理、路面硬化三个部分,由县财政评审中心核实工程单价,工程完工后,经财政局、林业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林场实地验收后按实结算,其中路基由林场负责,路面硬化由公路局负责,路基和水沟清理总投资20万,其中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林场自筹5万元。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1.湖南天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路段大坳段道路拓宽并硬化后,为园(林)区生产、生活和游客提供了一条通道,受到了村民和广大游客的好评,连接景点观赏线路;林区道路同是又是森林防火的最好屏障;完善了林区和公司园区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为当地林区开发、公司园区长远发展打下基础。

2.紫金山国有林场林区道路。道路硬化后为公园内游客、车辆提供了一条安全、舒适游道,连接了观赏线路;林区道路同是又是最好的森林防火隔离带;完善了公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增加了公园游客接待量,增加公园旅游收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但当前全县林区道路建设还相当落后,必须增加专项资金的投入。

 

 

衡山县林业局

20165月25日

 

 

 

衡山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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