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造林和林业项目验收工作通知

 

 

 

 

 

 

山林字〔2016〕1号

 

关于开展春季造林和林业项目验收工作的

      知

 

各乡镇林业站:

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造林计划任务,进一步加强全县林业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各项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迎接省、市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县局将组织开展林业工程项目的自查验收,同时部署春季造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造工作

(一)计划任务

1.山上造林。2015年冬到2016年春计划造林10000亩(指导性计划),其中油茶产业新造3000亩,长江防护林新造3000亩,其他造林4000亩。

2.秀美村庄建设。重点做好武广高铁沿线绿化提质和重点打造白果穿岩景点、萱洲现代农业示范园、新桥石地方等乡村绿化。

3.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000亩,全部为坡度2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退耕还林。

(二)相关要求

1.造林计划列入县政府年终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各乡镇林业站要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积极宣传发动广大群众植树造林,迅速掀起造林高潮。

2.按衡山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造林指导计划的通知》(山林字〔2015〕42号)迅速将计划分解落实,优先安排武广高铁、107国道、潭衡西高速、314省道两旁,县城周边等重点部位荒山、迹地造林。凡列入工程项目的,都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3.新造林验收合格,油茶产业项目新造林每亩补助300元,长江防护林新造每亩补助200元。其他造林待争取上级造林补贴项目后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助。造林苗木由造林单位自行到有合格手续的育苗户购买。

4.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分三年兑付,第一年在造林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500元;第二次在造林第三年验收后,每亩补助300元;第三次在造林第五年验收后,每亩补助400元;苗木费每亩300元。

二、林业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1.2013年、2014年荒山造林抚育。

2.2015年第一批森林抚育。

3.2015年新造林样板点(不低于30亩)。

(二)验收时间

20161月8日至2016年1月15日

(三)验收人员及任务安排

为加强验收工作领导,成立由局长张海量任组长,主管副局长许冬根任副组长,营林、规划、监察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各验收人员及任务见附表1。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林业站按照验收时间工程质量要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迅速完成各个项目的扫尾工作,督促本辖区内各项目单位在2016年1月5号前向县局出具书面申请报告。逾期未出具书面报告,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组织验收。

2.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验收工作,务必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3.县局将对验收工作组织核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严肃查处。

附表1、林业项目验收人员及任务安排

 

 

衡山县林业局

20161月4日

 

衡山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附表1

 

林业项目验收人员及任务安排

 

验收人员

负责乡镇

备注

 

旷建辉、谭寿丰

唐伟晋、李进军

开云、长江、沙泉、店门

永和、贺家、萱洲、福田

负责人:旷建辉

 

  维、李应良

  婕、李志敏

岭坡、望峰、白果、贯塘

新桥、江东、马迹、长青

东湖

负责人:肖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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