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动衡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建设,激发队伍活力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讨论决定。高标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纠治“四风”开展集中教育和一系列专项整治,将作风建设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切实严明民政队伍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选优配强,壮大民政干部队伍。通过精心组织、公开招考,严格选拔了4名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通过教师转岗政策,引进了4名教育系统骨干,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强劲动能。为优化队伍结构,将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社会救助一线、社区治理核心岗位及民生服务窗口等关键领域历练,通过实战锻炼快速提升其政策执行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同时推动老同志发挥传帮带作用,形成“新老互补、梯次衔接”的良性循环,全面增强民政服务效能。
三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理论素质的首要环节来抓,认真组织局班子和局机关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把握核心要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年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凝聚共识,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研讨6次,局机关支部集中学习12次,专题党课6次。
(二)兜准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按照有利于困难群众的原则,最大化地用足、用好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扩大保障覆盖面积,建立低收入家庭监测数据库,将其中150人纳入了重病重残单人保。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85元/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40元/月。目前我县有农村低保对象6281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541.634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959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64.2916万元;有特困供养对象2418人(其中农村分散供养2071人,城市分散供养42人,集中供养305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7566元/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1544元/年,累计发放1722.3784万元;解决临时救助304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95.05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开展社会救助年检年审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统一对各个乡镇负责民政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政策讲解,组织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展开集中年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监测数据库,建立系统核对和手工核对并行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逢进必核”,强化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做到进出有序、精准救助。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35人,特困供养对象162人。
三是强化对分散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自理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确保每个月能享受到洗衣被、理发、谈心陪伴等关怀服务,1-12月服务60364人次。为全县208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安装无线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的可能性,化解“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持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根据《衡山县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经前期排查摸底,后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800多名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了能力评估,目前已有24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院集中照护,累计发放救助金16.2593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家庭负担。
二是强化养老机构监督管理。2025年1月,我局正式完成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筹统管,将长江、萱洲、店门、福田铺和东湖5所乡镇敬老院纳入直接管理,实现了对全县公办敬老院的进一步优化整合。切实做好特困供养机构运营管理,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对象及机构运转经费,累计拨付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生活费、护理费、机构运转经费、电价补贴等资金共664.063万元。市主要领导多次到白果中心敬老院调研,对运营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是稳步推进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地搭建起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成先农社区、马迹社区、白果镇晓岚村、贯塘乡东阳村、东湖镇杉木桥村等5个养老服务助餐点和日间照料中心,较好地满足了当地老人就近养老的需求。岳北村老年食堂荣获2025年“全省十佳口碑老年食堂”称号。
四是精准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出台《衡山县九十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摘要》,明确了对象及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发放措施、发放时间、方式等内容,简化了高龄津贴申报流程,进一步增强了政策供给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落实80至89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25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2026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截至目前,我县有80-89岁高龄老人8701人,发放津贴84.59万元;90-99岁的高龄老人1312人,全年累计发放津贴141.97万元;百岁老人19人,发放津贴17.58万元。累计为5943名“五类”老年人(特困、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计生特扶、重点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一是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境儿童基本权益保障底线。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2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7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目前,全县散居孤儿有25人(新增5人,减员12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41.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5人(新增14人,减员25人),累计发放资金195.7364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共发放36人次,发放助学金8.5002万元。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3例,办结3例,收养登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均达到100%。与县公安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上户,共帮助解决无户籍儿童落户4人。
二是积极开展关爱慰问活动。联合社会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各类活动2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走访探望儿童1093人次,慰问儿童321人次,发放慰问金112.6万元,发放慰问物资价值约4000元。暑假期间,先后开展2次公益夏令营活动,让70多名特殊困境儿童度过了充实、有意义的假期,受到孩子、家长以及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三是强化未保工作。扎实开展“摸底大排查”行动,建立排查台账。共走访排查各类儿童约4554人,建立完善569名留守儿童、1840名流动儿童信息台账。对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督促其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主体职责,同时指导乡镇、村委会为其指定临时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共签订569人,签订率达100%),使其得到有效的关爱保护。严格做好民政领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工作,共查询219人次。
(五)严格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年检。目前我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67家(民办非企业99家,社会团体68家),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共有966家。共165家社会组织需要参加2024年度检查,有142家社会组织参加了年检,参检率86.1%,年检合格的有99家、基本合格23家、不合格20家。
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联合12个乡镇、156个村(社区),大力宣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保护合法组织。联合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排查行动,共查处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家。
三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严格落实两新工委领导、行业党委负责、综合党委兜底的管理体制,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14家,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均达100%,精准实现“两个覆盖”量质齐升。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协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今年组织协会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余场,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帮销,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六)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由每人9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截至目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98人(新增205人,取消239人),全年累计发放251.81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62人(新增593人,取消651人),全年累计发放734.71万元。落实精康融合行动,2025年,衡山县安怡精神康复服务中心走访了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约600户,吸收了71位会员,服务次数达500多次,开展大型活动7次,精障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是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年累计接待、救助、处理各类受助对象252人次,其中街面救助14人次,寻亲成功10人次,医疗救助2人次,护送返乡14人次,并发放夏冬季衣物、食物、避暑用品、感冒药品等物资,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安全度过酷暑和寒冬。
三是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1080对、离婚冷静期受理903对、办理离婚登记484对、撤销婚姻1对,登记合格率100%。做好婚姻调解工作,有效调解48对,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是做好县殡仪馆运营管理。累计完成遗体接运520具,其中火化453具,上缴财政221.51万元,惠民补贴减免362人,直接减免殡葬惠民资金35.69万元。
五是做好区划地名和老区建设工作。清洗、修复、更换路牌289块,助力第三届衡阳市旅发大会顺利召开。推动老区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共争取并拨付资金20万元,完成老区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大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用水、通行条件,助力乡村振兴。
(七)稳步推进福彩公益事业和慈善社会工作
今年,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巡视,市委第八巡察组第三小组对我县殡葬领域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省委巡视、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均为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需开展各项民政领域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包括全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慈善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省委巡视、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惩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肃行业风气,规范行业秩序。加强殡仪馆内控管理,推动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修订和完善了《衡山县殡仪馆预防乱收费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殡仪馆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县殡仪馆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核查并优化,共取消收费41项、落实降费54项、优化服务6项,市场调节价商品利润率严格控制在50%以内,骨灰盒利润率降至10%—15%。2025年基本丧葬服务平均费用较2024年下降21.3%,人均减负1672.07元,累计减轻群众丧葬负担55.58万元。加强对县城区域内殡葬市场的监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殡葬用品市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商户3家。专项整治“活人墓”与硬化大墓。先后组织开展两轮专项摸排,累计摸排并拆除“活人墓”28座,对摸排出的12座硬化大墓通过植被遮挡的方式完成治理。同时持续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等殡葬新风。推动公益陵园建设与价格规范。县发改局于4月16日下文,批复了寿岳陵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维护管理等价格定价。公墓墓位价格最高销售限价为17910元/座,远低于经营性公墓价格,极大减轻了群众负担。全力推进陵园项目竣工验收进程,并针对前期预售墓穴形成的价款差额,逐户核实、筹措资金、逐户退款。截至目前,已完成99户退款共计122.3185万元,2026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退款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和养老机构监管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落实80-89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累计自查问题59个,均已整改,问责追责1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条,清缴追回资金2.11万元。
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为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我局召开系列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措施,确保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1条,均已整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数2条,追缴资金1820元。
慈善组织专项整治:对全县范围内已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与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排查摸底,深入开展整治,规范组织行为。累计排查出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2个,剩余2个正在整改中。
2025年,我局承办县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1件;承办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2件。我局坚持“先沟通、后答复”的原则,做好办前询问、办中协商、办后征询等“三访”工作,确保办理效率和质量。经征求各位代表和委员意见,办理满意率为100%。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近年来,我县民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连续被评为市、县优秀。
社会救助工作:2022年,我县民政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被市民政局评为优秀,并特别指出我县社会救助方面成绩突出。2022年,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
殡葬服务工作:我县殡仪馆在2021-2022年度全省殡葬行业评优评先工作中,被省殡葬协会授予“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荣誉。
慈善工作:我县慈善总会被市慈善总会授予“2022年度慈善先进工作单位”。
福利彩票工作:我县福彩销售工作成绩突出,2020、2021、2022年、2023年连续被认定为全市福彩销售工作先进单位。
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设:2024年建设的白果镇岳北村老年服务驿站,2024年央视财经在《经济半小时》栏目中进行了专题播报,《湖南日报》进行了刊发,自运营以来已多次接受省内外多个部门单位的考察调研。
我局将立足事业发展需要、群众需求,认真谋划“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批民政服务设施,依托重大工程项目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领域服务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有效保障服务对象生存与发展需求。
(一)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衡山县智慧救助便民工程,通过研发“衡山救助通”微信小程序或者APP,以信息化赋能社会救助,困难群众用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实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自动信息比对、确定救助标准、查询办理进度等。让社会救助更智能,更透明,更精准,更规范。
(二)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高龄老人优待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与乡镇及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建立定期复核、数据比对制度,及时掌握老人的信息变化。抓好各敬老院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做好经费清查和管理,做到不错发、漏发,准确无误。争取资金,建设社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失能失智照护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智慧养老平台等9个养老服务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
(三)继续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转变丧葬观念。定期开展殡葬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完善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实施殡仪馆改扩建,进一步提升殡仪馆服务水平;规范化建设一批农村集中安葬点,提升农村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节地生态与乡风文明。
(四)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扎实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落实村(居)儿童主任培训,提升基层未保队伍水平。推动衡山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困境儿童集中照护中心)项目落地,切实承担起困境儿童的集中委托照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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