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会〔2016〕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操作指引>的通知》(湘财会〔2016〕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9号)文件的精神,以量化评价为导向,推动我局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局属单位及机关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县民政局成立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戴建衡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金五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文 义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电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贵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曾宏峰 县民政局纪检组长(常务)
成 员: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内控办”),承担局内部控制建设日常工作,旷江鹏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确立局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局本级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办公室(内控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培训,审核基本制度,审核风险管理办法与工作流程,审核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与工作流程,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对经济业务活动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对局机关的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股室: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内部控制需求和相关制度建设及其组织实施,局办公室负责内控工作的宣传,做好局机关本级资产管理等环节的内控建设。
衡山县民政局
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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