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农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据山政办发(2011)101号文件精神,衡山县人民政府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挂中共衡山县委农村工作部牌子,以下简称县农办),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县委机构序列。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意见,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全县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各科局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典型经验。

(三)研究提出全县县域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指导全县县域经济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涉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并检查监督其落实使用情况。

(四)协调指导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土地承包、农村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协调监督减轻农民负担。

   (五)研究提出农村产业开发的政策建议,协调指导科教兴农、农科教结合以及农村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

   (六)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农口各科局的领导干部;指导农口各科局的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会同农口各科局做好农口系统县管干部的推荐工作;负责农口系统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

(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农村小康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农民体育运动和农业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

(八)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九)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建设和开发利用。

(十)负责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农办设4个内设机构。衡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农办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农办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县扶贫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共有编制14名。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16名。

四、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43.09万元。

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0.6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5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3: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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