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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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委):
为调动粮食加工企业积极性,促进高档优质稻产业化开发,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省农委制定了《全省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先进企业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为调动粮食加工企业积极性,加快高档优质稻产业化开发,进一步提高粮食品质、增加粮食生产效益,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年实际加工稻谷0.5万吨以上,无生产安全事故,诚信守法,具有良好口碑的稻米加工企业。
创办订单生产基地(与农户、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村级组织直接签订产销合同)或直接租赁土地自办基地,湘北平湖区在5万亩以上(湘东湘中湘南丘陵区3万亩以上、大湘西山区1万亩以上),计20分;每增加1000亩加0.3分,最多加10分。高档优质稻订单履约以每亩单产300公斤为基数,对不按合同履约的企业,本项不计分。
1、加工(20分)
年实际加工稻谷2万吨以上,计10分;每增加1000吨加0.3分,最多加10分;2万吨以下按比例计分。
2、销售(35分)
年销售高档优质稻米1万吨以上,计10分,每增加1000吨加0.3分,最多加10分;1万吨以下按比例计分。年销往外省的高档优质稻米占高档优质稻米加工量50%以上,计8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最多加7分;50%以下按比例计分。
1、区域性公共品牌打造(8分)
获评国家级区域性公共品牌计8分,获评省级区域性公共品牌计4分,最多计8分。
2、企业品牌打造(7分)
获评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的计6分,获评省级名牌、驰名商标计3分,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标识每个计2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识每个计1分,最多计7分。
上述考核的高档优质稻品种为:玉针香、玉晶91、湘晚籼17号、湘晚籼13号、农香32、星2号、华润2号等高档优质稻常规品种,兆优5455、兆优5431、泰优390、桃优香占、盛泰优018、隆晶优1号、隆晶优2号、鹏优6377、和丰优6377等高档优质杂交稻新品种。
1、省农委根据各地高档优质稻生产、加工和销售情况,适当结合地区平衡,确定各市州推荐名额。
2、考核程序为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推荐、市州汇总上报,专家评审确定现场考核企业。
3、现场考核由委粮油处牵头,组织做优做强湘米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相关专家进行考评。
4、考核形式为实地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实基地面积、合同履约、加工销售和品牌建设情况。
5、考核时间:每年1-2月。
评选出标兵企业5个、先进企业20个,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颁发奖励证书,评选结果在全省通报表彰。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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