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公开遴选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湖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湘农联〔2025〕45号)、《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季度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湘农办发〔2026〕19号)、《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山政办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衡山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负责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优化农村要素资源配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载体。本次通过公开遴选确定合规第三方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营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严格落实集体资产、小微工程强制进场交易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交易服务体系,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全流程闭环监管,保障集体和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合作模式

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出资、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模式开展合作:

1.政府无偿提供交易大厅场地,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同步开展业务指导和全程监督。

2.中标第三方机构全额出资完成平台系统升级、软硬件配套、服务团队组建等全部建设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严格落实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八统一”管理要求(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交易鉴证、统一交易结算),第三方运营全流程接入省、市、县三级官方交易系统,交易合同、鉴证书、收费标准全部执行县统一制式,所有交易数据实时同步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4.交易资金监管:所有交易保证金、产权流转价款统一存入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监管专户,第三方仅提供交易服务,不得截留、挪用、沉淀交易资金。

5.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免收交易服务费;仅对其他市场竞买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须报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双重审批后方可执行,第三方不得擅自涨价或增设收费项目。

三、合作期限及收益分配

建设及管理运营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合作期限为15年。合作期满后,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招标人对第三方运营公司建设及运营服务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并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合作协议。

运营分阶段管理:前5年由第三方公司全额出资自主运营;满5年后,经审计核算,每年按纯利润30%比例上缴县财政。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每年开展专项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四、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中选人因自身原因决定终止合作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履行通知和协商义务,确保有序退出。

2.违约退出:中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选人无条件退出,已投入资产无偿归招标人使用,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1)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投产的;

(2)擅自停业、歇业或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3)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转让项目权益或用项目资产进行融资的;

(4)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行为。

3.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退出:因国家、省、市、县政策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需提前终止合作的,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招标人按第三方剩余未摊销建设投入及合理运维成本给予对应补偿,共同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企业征信良好,无重大失信、行政处罚、行业黑名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第三方核心运营职责

1.平台建设运维:搭建并运维符合“八统一”标准的农村产权线上交易系统,对接省、市、县三级管理信息系统,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2.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开展产权信息收集、初审上报工作,健全县、乡、村交易服务体系。

3.交易组织实施:受理交易申请、审核主体资质、统一发布信息、组织交易活动、使用统一制式合同、出具交易鉴证书。

4.监管配合及其他服务:落实集体资产强制进场交易;规范管理交易资金登记对账;交易资料同步归档;开展政策咨询、业务培训、供需对接等服务;配合“三资”专项整治、绩效考评和财务审计等工作。

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4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1507室)。

3.资料领取: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审查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前往领取,一式两份。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15:00(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15: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223号)。

7.逾期递交、资料不全、未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发布媒体

本遴选公告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engshan.gov.cn/)公开发布。

        九、评标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评标细则随招标文件同步发放。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衡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223号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188747657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1507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17341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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