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山编办《关于设立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的通知》(山编办[1995]6号),于1996年3月成立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仍为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基本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拟定具体改革方案并负责实施。

  2﹑依据国家、省、市、县制定的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命令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并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业务工作。

  3﹑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征收,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和管理。

  5﹑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金。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社会养老工作的调查研究。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职责,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设置办公室、业务股,征缴股,发放股,稽核股,财务股六个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在职全额编制14人,自收自支编制2人,离退休人员4人。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机基本运行的经费。

 

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5万元。

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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