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衡山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用人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全民创新创业氛围,促进我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衡山县促进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16】20号)、《衡山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财社【2017】13号)文件精神,我县在省、市评选的基础上定于2021年1月开展2020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衡山注册经营1年以上5年之内的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我县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内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贫困村开办企业,以及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创业基地、乡镇、社区和示范村。

二、评选内容

大学生自主创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农村合作社、乡镇、社区、村,贫困村企业。

    三、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申报对象按照自主申报原则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申报并按照《衡山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的要求装订,与电子版一并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1月8日-1月15日)

2、初审: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对所报资料根据上面两文件要求进行初审,确定入选名单。(1月16日-1月20日)

3、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入选单位进行联合评审,根据实地考察、调查核实、差额选择、量化打分、择优评选原则确定奖励对象。(1月21日-1月25日)

4、上网公示

对奖励对象将通过衡山电视台、衡山县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公示7天。(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2日)

  1. 表彰颁奖

    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奖励对象名单,县财政局将相关奖补资金及时拨付至获奖对象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四、奖金安排

    大学生创业奖补10000元/个

    个体工商户创业奖补10000元/个

    小微企业、农村合作社创业奖补3万元/个

    先进乡镇创业奖补5万元/个

    示范村创业奖补2-5万元/个

    贫困村企业创业奖补3万元/个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公开评选。县人社部门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奖励办法及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激发创新创业主体参与积极性。要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情况,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做到严格审核、公开公正,不私自降低评选条件,确保参选单位和个人具有代表性和公众说服力。

    2、加强引导、积极推荐。各乡镇、社区推荐先进典型时,应加强与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经济结构调整方向、扶贫攻坚方向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创新创业典型。

    3、落实政策、树立典型。经评审最终确定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要确保奖补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积极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良性发展;同时要加强对示范典型的跟踪服务。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促进我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发展。

     

    联系电话:15116892988  19158166108

    联系人:李仲仁、宾岳林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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