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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然人:朱忠伟
职务:衡山县岳北盛达制衣厂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429005********2657
住址:湖北省潜江市积玉口镇赤湖村2组
违法事实:朱忠伟开办的岳北盛达制衣厂未经注册登记,非法用工,拖欠周银凤、武红绵等55名工人工资共计161648元,我局先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山人社监令字〔2021〕1-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山人社监理告字〔2021〕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山人社行理字〔2021〕1号),朱忠伟未在规定期限改正违法行为。其行为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于2021年5月6日作出决定(山人社列决字〔2021〕1号),将朱忠伟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列入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
列入日期及期限:列入日期为2021年5月6日,期限一年,自2021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5日。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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