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典型案例公示(二)


基本案情一:2026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某烧烤店进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时,在该店食品加工区域发现过期食品,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合计55元。该烧烤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执法部门责令该烧烤店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二:2026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某餐饮店进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时,在该店后厨发现多个品种的过期食品,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合计347.3元,违法所得138元。该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执法部门责令该餐饮店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继续深入推进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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