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5〕4号)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衡市工商市字〔2015〕2号),结合我县农资市场监管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15年全县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思路是: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推进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农资市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把住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
1.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完善农资监管台账,切实做到农资经营主体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质量高。
2.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
3.对无照经营农资及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格落实农资市场监管措施
1.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索证索票等农资市场监管制度。重点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
2.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发挥基层所的作用,完善市场巡查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将农资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三)严格监管农资商品质量
1.认真做好农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依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场巡查发现的农资商品质量问题和查办案件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农资抽样检验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
2.加强对抽样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质量监测情况除及时上报县局、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外,要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警示,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四)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整顿
1.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农资JVOOCC经销网点(店)为重点地区,以集中交易的各(KOq8nGX&KBdZ4U(r394n@pHnQ+sICx&类农资批发市场为重点市场,以种子、肥料、JV$veL!11x%(PDyAwCrU%(%viflofqUm-Q8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为重点商品,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着力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
2.查办大案要案。要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农业生产受害面积大的假冒伪劣农资大案要案,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五)加强农资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
1.加强经营者自律。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自觉把好进货、销售和退市关。
2.实施农资市场分类监管。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将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提高监管效能。
3.积极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各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培育指导工作,评选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农资经营示范店,并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农资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5年3月至6月)
1.各所要根据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春季打假保春耕行动”和“肥料打假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对种子和肥料的商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努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2.种子质量监测,要以种子销售使用、种子生产批发主体聚集地区、种子市场隐患多、易反复区域为重点,以水稻种子为重点品种。
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要督促种子经营者将标签标识作为种子进货查验的重点,种子外包装标签必须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重点检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坚决打击销售假劣种子行为。
3.肥料质量监测,要以化肥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进一步规范化肥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化肥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劣化肥流入市场。
肥料质量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二是严禁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大农资商品驰名和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假(仿)冒 品牌化肥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各所要于6月5日前将开展“春季打假保春耕行动”专项行动小结、有关统计数据及典型案例书面报送县局市管分局。
(二)第二阶段(2015年7月至10月)
1.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要采取定向监测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具体的农药商品实施监测,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要以农药复配剂、杀菌剂等产品监管及清剿禁用、限用高毒农药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农药产品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管,规范农药产品标签标识,规范农药商标及广告行为,提高农药产品质量。
2.开展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以农机及零配件维修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抓好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工作,扶优惩劣,消除农机具及零配件的质量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局局长李磊建任组长,副局长李瑞华任副组长,市场分局和相关业务股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所要切实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农资打假监管工作所长负总责、分管所长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把红盾护农行动列入当前工作重点,理清好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全面加强红盾护农效能建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依法监管机制。要采取县局与工商所联动的方式,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要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行为。
(三)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大面积绝收的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直接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农民的损失要协调赔偿。
(四)加强配合宣传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强与农业、公安、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集中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成效。县局已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同时开展了“2015年红盾护农”宣传启动仪式。各所也要积极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等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所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在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各所要对开展红盾护农的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分别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送《农资经营户登记台账》,6月5日前报1至5月统计数据和工作小结,10月31日前报1至10月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要求各所全年不少于1件农资案件)。
衡山县工商局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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