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活动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大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上下联动解决问题为抓手,深入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报”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当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督促各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责任分工:县局监察室。

(二)  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责任分工:县局监察室牵头,县局机关党委、财基股配合。

(三)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报”行为。

责任分工:县局监察室牵头,县局机关党委、财基股配合。

(四)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

责任分工:县局监察室牵头,县局法制股配合。

三、  推进措施

(一)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政府职能转换,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政务环境明显好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只减不增”的要求,进一步精减和下放审批权。二是进一步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时限,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改革前置审批和评审方式,逐步实行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切实解决办事难、审批慢等问题。三是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督促各部门审批项目100%网上办结。以“无情”的电脑来管控“有情”的人脑,防止在审批环节出现“吃、拿、卡、要、报”行为。

(二)加强行政执法综合整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以涉及检查、收费、处罚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二是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查处一批乱收费典型案件,从源头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发生。

(三)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推进阳光行政。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二是规范工作行为。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搞高服务质量,塑造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12315”平台建设,配合党委、政府整合各类咨询服务、投诉热线的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是投诉监督。健全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件督办、投诉人回访、投诉办理通报等制度,加强网络投诉受理。

四、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拓展,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单位抓好对以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份完成)

1、按照县委专项治理组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文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在全系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3月至4月底前完成)

1、对照承诺服务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之制、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2、各部门根据自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推行网上政务服务等为重点,围绕集中治理和解决办事难、审批慢、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吃、拿、卡、要、报”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15年5月至6月上旬完成

1、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发出书面整改建议书,有针对性地对照问题抓整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整改情况。

2、各单位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严格按职责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促进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动态督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提高效能监察实效。

    (三)加强案件查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各执法执纪机关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所涉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直查快办、快速反应、上下联动、查案责任等制度,确保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对有案不查或上级交办案件查处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衡山县工商局

2015年2月28日

 

 

 

 

 

 

 

 

 

 

 

 

开展“庸懒散”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活动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整治机关“庸懒散”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问题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工商机关自由散漫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提升机关效能,营造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突出问题。一是整治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二是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三是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四是整治其他“庸懒散”突出问题。

    组织实施单位:监察室,配合单位:人教股、机关党委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严格干部作风问责的办法。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机关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与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研究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严明群众工作纪律、严格干部作风问责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单位:人教股。

    2、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单位:监察室。

    3、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研究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单位:人教股。

    三、工作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主抓部门(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二)自查自纠(3月底至4月)。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庸懒散”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对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对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和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暗访检查(4月至5月底)。县局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暗访组,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暗访,检查工作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此外,与清明、五一、端午节等重点时段的检查相结合,与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其它“四风”突出问题的检查进行整合。加大信访转办、督办和自办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总结评估(6月上旬)。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严格干部作风问责办法,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机关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考勤等制度,抓好制度落实,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形成不断改进作风的内生动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召开“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局副局长兼纪检组长赵鸿雁召集,人教股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联系人:周向军,联系电话:5822078)。办公室成员为上述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单位也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人员。工作中要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坚持开门整治,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利用OA办公系统、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树立工作作风无小事的意识。在主流媒体宣传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力度。将暗访督查情况在OA系统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机关干部“庸懒散”整治工作要取得实效,严肃问责是关键。各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进行问责。对于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与机关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挂钩,与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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