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盛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衡山县炯嘉商务咨询工作室、衡山县林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本局依法对衡山县盛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衡山县炯嘉商务咨询工作室和衡山县林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三家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湘0423市监案处字〔2025〕46、47、48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本局现以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书面文本,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根据法律规定,你单位如对此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衡山大道598号
联系人:周海波、张静
联系电话:0734-5822070
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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