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2年度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位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和主体作用,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专题研究、重点协调、高频督办。党政主要领导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政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县政府党组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事项,高位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精细安排部署。注重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统筹推动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印发了《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同出问题,成立了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审议《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部署开展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明晰工作要求、任务要求。三是强化考核督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核和结果运用,出台了《关于衡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学法用法、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委依法治县办下发了《衡山县2022年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评议工作的通知》,11月,组成四个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对开云镇、永和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在11月底至12月,组织对全县各职能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开云镇、店门镇、永和乡、江东乡、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广体局、应急管理局等乡镇和单位进行现场述法和集中评议。同时,组织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
(二)依法行政,延伸法治建设内涵。一是聚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2022年,我县聚焦聚力部门资源整合,努力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务集成服务“大综窗”标准化改革。政务大厅由原来37个单位95个受理窗口改为24个综合受理窗口,重新梳理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落实进驻事项1678项,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充分授权到综合窗口受理,实现政务服务“一窗收”、“一次办”。依托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进驻大厅的所有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受理、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实现线上办理“一网办”。推出《衡山县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2版)》,共54个事项均向社会发布并上线运行,建设政务外网266条,覆盖所有乡镇、村(社区),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大综窗”改革要求,全部设置综合窗口、配齐综窗人员,实行综窗办理。“大综窗”运行以来,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总体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压缩了一半以上。二是科学民主合法行政决策。制定《衡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从制度层面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衡山县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指引》等文件,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各类会议、协议审核和接访活动共计80余次。三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2022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56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4件。审核规范性文件25件,提出各类修改意见60余处,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确保政府合同、会议纪要及文件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制,制定了《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暂行)》《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奖励办法》,成立了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咨询委员会,与衡山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办案效率和质量。年内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已办结29,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受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提高了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四是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均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22年完成了全县666名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332人报名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了专项执法监督专项行动2次,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3名,收集社会监督员意见6条,全部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林业、环保、市场监督、交通、农业等重点执法领域部门共计抽查19个案件进行评查,进一步查找问题、补足短板。
(三)宣教融合,浓厚法治建设氛围。一是高位推动宣传教育。2022年3月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我们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了《衡山县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衡山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2022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制定《“美好生活·典亮麇城”民法典专题宣讲工作方案》,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主线,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普法责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全县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专题法治宣传。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各重要时间节点,以“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法治皮影行”、“屋场会微宣讲”、民法典专题宣讲等形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带动面上法治宣传氛围不断浓厚。同时,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普法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发动组织返乡大学生开展假期“送法下乡”活动,并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利用抖音、微信等大众媒介覆盖面广的特点,把“法”真正送到每个人身边。三是深入推进干部学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县政府党组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在全县上下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学法活动。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广泛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有效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学法考法机制,全县国家工作人员7405人参加网上学法考法,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99.95%。
(四)细化举措,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健全法治建设制度。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修订县政府工作规则,坚决运用法治思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持续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重点针对政务服务中存在的梗阻、低效等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狠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较好实现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度整合,形成了一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工作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围绕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总体原则,有的放矢推进全县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出台《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奖励办法》,对获评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单位、单项示范项目予以奖励,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将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奖励办法》,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法治乡村的重奖,打造出一批“五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2022年,白果镇岳北村成功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对标对表省市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对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自查自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衡山“湾村明白人”工作,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深入开展“诉非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开云镇创新“屋场恳谈会+民间和事佬”的人民调解模式,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县共设立乡、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0余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98起,预防矛盾纠纷181起。调处矛盾纠纷917起,调解成功894起,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数占总案件比例76%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7.5%,无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人民法院工作站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值班实现常态化,引导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当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10余次。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5件,较上一年度增长26.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们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特别是各乡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普片不足,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流程不熟练、问话技巧没掌握、档案整理不规范等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不足,部分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单位和乡镇执法大队执法记录仪和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不足,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二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规范。全县法制审核人员不足,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特别是乡镇没有设置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三是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专业化法律服务人才不足,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基层不够,单位、企业普及法律顾问程度不高,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程度有限。四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方式创新不够,由于缺乏专业人才,运用新媒体普法、智慧普法做得不够,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比较薄弱。普法宣传重活动轻日常,执法先普法、以案释法做得不够。
三、2023年工作措施
2023年,衡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科学谋划好法治衡山建设新蓝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建设“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提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对标国省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指标体系,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法治督察考核结果的运用转化力度,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责任书、指挥棒作用。
(二)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权力流程图,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严格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单位配齐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积极组织发动相关人员参加全省统一进行的执法资格考试,厚实行政执法队伍,确保做到执证上岗,无证不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开设好行政执法培训班,推行业务骨干轮训制度,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能力。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吸引更多群众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强劲的生机活力。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