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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山政复字[2025]76号
申请人:谭XX,男,汉族。
被申请人:衡山县自然资源局,住所: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解放北路。
申请人谭XX不服被申请人衡山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政府公开信息答复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10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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