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衡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第33周年。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015年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宪法精神贯穿到我县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民责任,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使尊崇宪法、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营造声势和氛围,形成长久的社会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衡山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重点活动集中在12月4日当天举行。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五、活动内容
1、一个主题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集中在“12.4”当天开展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主题活动。内容包括在地方党政门户网站或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2、一条主题标语。全县所有单位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LED)一条宪法日宣传主题标语。
3、一场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组织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直各单位组织新入职公务员进行宣誓。
4、一次党委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在
5、一场群众性现场活动。全县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在城乡人口集中的地方开展宪法日现场大型宣传活动,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县各单位,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12.4” 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地方、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城乡村(居)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
(三)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已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单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活动图片资料于12月15日前上报县委法治办邮箱。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5820148
邮箱:259183928qq@.com
中共衡山县委法治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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