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实施情况
2020年8月21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衡山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及各预算执行单位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整改。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县花鼓戏剧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2.关于"公务卡结算比例较低"问题,县财政学习省市先进经验,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逐步提高公务卡结算比例。
3.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55万元"问题,县财政将从2021年的拨款中扣回,并做相关调账。
4.关于"预备费使用不规范70.4万元"问题,县财政局进行了清理,力争把所有经常性支出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
5.关于"往为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县财政局已对所有借款单位下达了催款通知书,并限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归还,并将通过预算扣款等方式进行催收。
6.关于"混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基金收入3841万元"问题,县财政已要求非税收入管理局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缴入国库。
7.关于"违规调入资金5000万元"问题,县财政将在以后收回的存量资金中予以消化。
8.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不够准确,未按企业实际利润收取资本经营收入"问题,县财政将在下年度中精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9.关于"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编制欠科学"的问题,县财政将督促各预算单位在2021年编制预算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报账手续不合规10.48万元、公务接待不规范、固定资产未记账"的问题,县财政局机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统战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已整改。
2.关于"个别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力,违规收费173.4万元"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10月14日上缴县财政。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0人未及时享受教育扶贫补贴政策1.49万元"问题,县教育局、扶贫办、残联等单位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2.关于"57人次不符合条件享受教育扶贫补贴待遇3.23万元"问题,县教育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