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衡山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统筹财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完成了年度各项预算执行任务。

一是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狠抓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地方收入稳步增加。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7964 万元,同比增长15.82%。其中:税收收入103864万元,占比61.84%

二是合理配置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得到较好的保障。积极盘活财政资金,收回财政往来款项及出借资金7826万元,收回存量资金29217万元,保障了乡村振兴、教育发展、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2023年教育事业发展投入67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57233万元。

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为库款紧张,财政兑付能力弱。截至2023年底,衡山县"已下达指标但未实际支付"的指标金额为143947万元(经审计抽查,交通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已完工项目尚有26096万元工程款项未拨付)上级累计超指标调度4204万元同期国库存款仅4293万元,财政库款收不抵支,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一是预算安排不科学。土地出让金预算收入9亿元,2023年账面显示完成3.9亿元,完成率仅为预算的44%,且未做预算调整;基金调出资金预算2.5亿元,2023年账面显示调出为0,未做预算调整;污水处理费收入未做预算,2023年账面显示该项收入为345万元,未做预算调整。

二是未及时修订完善经费定额标准,部分定额标准与实际不符。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辆车预算定额为1万元。经查看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费用情况发现,党政机关129辆公务用车,2023年费用为291.91万元,平均每辆2.26万元,35家单位超1万元(其中28家单位超定额标准1倍以上)。

三是2023年及以前年度上年结转金额均未纳入年初预算,也未经人大预算批复。如:2020年度上年结转919万元;2021年度上年结转987万元;2022年度上年结转27840万元;2023年度上年结转26414万元。

(二)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非税专户

截至2023年底,衡山县财政局乡财管理专户尚有19.33万元利息收入未上缴非税专户;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尚有173.84万元利息收入未上缴非税专户。

(三)应缴未缴水资源费93.15万元

2023年水资源费应缴纳94.24万元,截止至2024年4月实际缴纳1.09万元,未缴纳93.15万元,其中:衡山县自来水公司未缴纳72.41万元,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缴纳17.90万元,衡山县友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未缴纳2.84万元。

(四)工资统发人员信息数据错误

2024年4月份工资统发人员6459人,存在身份证信息错误的有1579人,其中:身份证信息错误287人,身份证号码为15位数的1292人(身份证号码应为18位数)。

(五)一卡通发放未成功数据未及时更新

截至2024年4月,一卡通发放未成功数据298条未及时更新数据发放。发放未成功数据主要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移民口粮补贴等各项补贴,原因为身份证号码不匹配、账户已销户、客户名称不匹配等。

(六)擅自扩大计提基数、违规多提住房公积金

经审计抽查14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12个乡镇2023至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发现抽查的26家单位均存在擅自扩大计提基数、违规多提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省市县三级联动大版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债券管理情况

1.项目进度滞后

2022-2023年度衡山县14个申报发行债券的工程项目中,衡山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申报债券1笔,发行金额0.24亿元;衡山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申报债券1笔,发行金额2.3亿元。上述两个项目进度滞后,截止至2024年1月未实质性开工,开工滞后导致债券趴账,未及时发挥效益,已产生债券利息236.89万元。

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11533万元

2022-2023年衡山县申报的24笔债券中,3笔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1533万元。

3.县财政未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25436万元

2022-2023年衡山县发行的24笔债券中,3笔债券资金县财政未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涉及金额25436万元。其中: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笔债券共计16000万元,尚有36万元未及时拨付;衡山县水利局申报的衡山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1笔债券23000万元,均未拨付;衡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申报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1笔债券2400万元,均未拨付。

(二)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情况

1.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存在支付风险

2023年衡山县有2个月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占全年月份比例16.67%。

2.财政暂存暂付款清理进度缓慢

2022年衡山县财政支出361697.54万元,按2023年末暂付款占支出比重不超过5%测算,至2023年末暂付款余额应为18084.88万元,实际余额52041.78万元,与清理目标相差33956.90万元。其中:账龄5年以上1788.02万元,占3.39 %,账龄8年以上50253.76万元,占96.61%.

(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1.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未清理确认的待查收入1633.24万元。

根据衡山县财政局财政事务中心提供的资料:截至2024年3月19日,衡山县财政局财政事务中心未清理确认的待查收入有1633.24万元,其中:2023年度842.93万元,2022年度562.30万元,2021年度228.01万元。以上资金结存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未及时清理。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和执行情况方面

县自然资源局以失效文件收取保证金1.41万元。

3.罚没收入征管方面

行政处罚证据不充分。

经审计抽查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2023年行政执法档案发现,部分案卷行政处罚证据不充分。

(四)社保基金管理情况

1.社保基金方面

城乡养老保险金存在县财政应拨未拨情况涉及金额3741万元。

2.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方面

基金监管与内部控制不到位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存在岗位不兼容、风控管理薄弱等情况。

3.工伤保险基金政策执行方面

1工伤保险费率差异性浮动政策落实不到位

2部分企事业单位未将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存在应保未保情况

3工伤预防费支出不规范

4其他支出劳务费列支不规范

4.工伤保险基金待遇支付方面

1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

2退休后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47万元

3重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5.其他方面

超范围报销医疗费

(五)办会办展情况

经衡山县委、县政府批准,于2023年9月10日在店门镇九观村举办九观湖自行车绕圈赛暨衡山首届旅发大会,本次赛事财政共投入88.8万元,经审计抽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水利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标准发放信访岗位津贴0.38万元

2.应征未征水资源费93.15万元

3.违规发放公职人员移民直补资金、死亡人员移民直补资金、外迁人员移民直补资金3.82万元

4.21人移民直补资金共1.26万元发放未成功

5.52位户主死亡未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二)县交通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债券资金、工程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388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2.应付未付工程进度款143.48万元。

3.中标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4.部分签证把关不严,多计工程造价款2.69万元。

(三)县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

2.医疗商品采购不合规

3.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4.固定资产未入账

(四)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培训费无预算,实际支出为2.13万元。

2.在其他经济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

3.办理工程支付业务不规范。将工程款支付至未经授权的公司和个人账户中。

4.超标准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四、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及执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收支项目,及时向人大编报预算调整方案,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依法进行预算调整变动,维护预算法的严肃性。提升零基预算管理意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实现财政零基预算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公积金缴存制度,统一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标准,加强对公积金的缴存监督和管理,杜绝各单位攀比之风

严格资金管理,保障非税收入。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利息。

(四)坚守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隐患。一是开源节流,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二是加强专项债券全过程管理,定期调度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情况,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协调保障机制,确保债券资金完整安全,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推进债券项目高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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