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汇报

衡山县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汇报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支持下,我局立足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己任,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王维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制学习,强化学法意识。一是积极引导我局干部职工强化学法意识,并按照司法部门有关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学法考试。二是不断加强全体职工的学习培训,全年我局共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4次,参加国家及省市视频培训10次。结合我局审计人员工作和思想实际,通过集中整训、专题讲座、线上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政治引导、思想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律思维能力、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提高履职能力。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切实抓好复核审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内容。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了审计组廉政责任,维护了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依法保障审计监督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湖南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们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了《衡山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操作细则(试行)》、《衡山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操作细则(试行)》、《衡山县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衡山县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制度。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制度、审计纪律和保密公示制度、重大审计事项和重点民生资金网上公示制度等。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将审计项目、审计依据及内容、审计纪律、审计机关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电话等内容在进点日进行公示直至现场审计完成,审计期间全程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拓宽了行政相对人反映意见和诉求的渠道,搭建了有效的沟通平台。审计项目完成后,部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县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坚定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建设本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公开内容格式规范且公开程度符合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时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秉公审计,按程序办事。我们的审计项目从立项、现场计到出具审计报告、再到审计整改,全部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计计划分三个方面:一是县内计划年初拿出方案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二是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确定在全省或全市统一进行的审计项目。三是全县性重点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会议决定、群众举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进行的临时性审计项目。审计中,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审计通知按程序批准后,提前3天送达被审计单位。每个项目必须有审计实施方案,重点项目还必须有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的时间范围、审计事项范围、审计重点、人员安排、审计风险预判等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必须张贴审计公示和纪律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书面承诺。审计取证必须2人以上进行,每个股室均配备了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重点证据必须有音像记录。文字证据每页都必须经当事人字或盖章认可。在大案要中,须对会计资料、存折、现金、重要物资进行査扣或代保管时,审计组必须出具文书,按流程签字批后才能进行。到各金融机构查询银行存款时,必须持经局长批准的查询文书,2人持执法证和身份证进行。审计事项的处理处罚首先由审计组讨论,然后提交法制股组织业务会讨论。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财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在审计中必须回避。审计人员必须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漏露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和商业机密,不得外传经采集的电子数据等。审计报告出具前先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正式审计报告由项目主审拟稿,股室负贵人签审、法制股连同审计资料一同审核,证据不齐、没按审计方案实施的退回补充,法制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总审计师审签,最后由局长签发。对一些疑难问题必须集体讨论确定。审计整改期限分别为60天和90天。

(五)履职尽责,依法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2023年审计执法工作中,审计人员均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审计,未发现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审计程序规范;所有审计项目均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规定实施,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按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增强执法工作中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审计,有效提高执法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在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过程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是审计队伍扩编速度跟不上新增职能数量,依然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现象;二是审计质量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优秀项目太少;三是知识结构与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整体依法审计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推行普法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继续完善法治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湖南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相关法治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程序,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贡献。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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