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根据省审计厅办公室文件(湘审办发〔2015〕4号)决定,自2015年3月起《审计财经法规选编》停止出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将预收的2015年2~6期《审计财经法规选编》刊款70.8元/份退回各单位,各单位收到刊款后出具盖有公章的收据,并交到单位财务冲减科目经费支出。
2.前来办理退款手续人员请出具单位介绍信,并注明经办人员及身份证号码,审计局纪检监察室将适时进行检查。
联系电话:0734-5812741
衡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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