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委《关于衡山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山编字〖2008〗11号)精神,经县编委研究,衡山县红旗水库水电管理站为正股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归口县水利局管理。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所辖2座小一型水库的水情、汛情、测报、洪水险情防范,保证工程安全渡讯。
(二)、水源合理调蓄和1.8万亩农田的灌溉任务。
(三)、电站枢纽及灌区渠道设施管理、运行、维护。
(四)、负责电站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和输变电线路的安全维护。
(五)、完成上级水利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红旗水库水电管理站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生产办公室、用电股、工程股、财务股、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全站在职干部职工共计98人,财政供养在职4人,退休人员54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46.47万元
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4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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