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衡山县店门镇白泥村丰城水电服务站取水许可的通知

衡山县店门镇白泥村丰城水电服务站:

站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我局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核发项目取水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衡山县店门镇白泥村丰城水电服务站取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衡山)字〔2020〕第A0015”,项目年总取水量为365.28万立方米,取水方式为渠道给水,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取水口位于湖南省衡山县店门镇白泥村丰城组退水方式是直排

二、你站要严格落实有关水资源保护措施,完善取水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取水水源水质监测,确保用水安全;工程运行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配置。

三、你站要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工作,严格执行我局和衡阳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我县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通知》(山水利[2020]17号)文件精神,完善取用水台账,加强输水渠道、压力池管及设备维护,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你站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要报经我局批准。

五、你站应严格按照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六、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站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延续取水许可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七、若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山县水利局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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