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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水发〔2021〕36号)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复核上报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年度评价名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水利局会同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商议确定了《衡山县小水电生态流量年度评价名录》,现将名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734-5812571。
附件1 衡山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年度评价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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