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粮食流通、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负责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三)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规划;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商业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作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五)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六)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八)负责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包括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统一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做好客商接待、商务洽谈、签约;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审批确认和考核。

(十)负责组织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山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招商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十三)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商粮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确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商粮系统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建设项目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相关权限做好全县商粮系统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十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因政府机构改革,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于2015年11月由原商务局和粮食局合并组建,按财政意见,2015年部门决算仍分别编制报表。故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单位由商务局和粮食局构成。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粮食局部门决算说明

A、收入情况

1:本年财政年初预算511.42万元,其中:部门预算321.42万元、县级储备粮经费专项预算190万元。上年结转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73.7万元。

2:本年财政拨款1713.0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1082.6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630.37万元。

预算拨款中:年初预算县级储备粮食经费实际拨款173万,减少17万,年度增加一般公共服务6万、归口管理离退休(工资调整)14万、死亡抚恤19万、其他社会保障(伤残军人)2万、城乡社区(改制法人)8万、其他农业(产粮大县)108万、上级转移支付(仓库建设)300万、一般行政管理(国资收入)131万等共计588万元。

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中:困难职工慰问2.45万、大病救助0.7万、军退安置补助7.27万、改制法人津贴19.94万、仓库建设补助600万等共计630.36万元。

3:本年年初预算非税收入(国资收入)计划50万元,实际完成并上解国库782.6万元,其中:出租收入42.1万、处置收入700.5万、其他收入40万。

B、支出情况

1本年部门决算支出总额(基本支出)164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69万、日常公用经费1312.83万(机关运行公用经费8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3.17万、基金预算8.25万、财政专户(其他收入)626.1万。

2支出总额中,对企业政策性补助主要是:军退安置人员补助3万、政策性收购粮食集并补助58万、县级储备粮保管及轮换补助171万、“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110万、仓库建设(岳北)875万,总计1217万元。其他支出(赠与)9.1万元,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新农村建设、“四帮四促”和精准扶贫工作的资金支持。

C、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结转结余139万元,其中:对企业的仓库建设补助结转125万元、对企业的军退安置人员补助结转5万元、政府解决资产处置纠纷往来占用结转8万元,实际2015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可用经费收支平衡。

 (二)商务局部门决算说明

A、收入情况

1:本年财政年初部门预算201.55万元,上年结转32.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7.41万、其他24.85万)。

2:本年财政预算拨款481.24万元,与年初部门预算201.55万元调整增加预算拨款279.69万元,其中:招商引资179.79万元、死亡抚恤3.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伤残军人)2.26万元、城乡社区(改制法人)8.03万元、交通运输(其他支出)4万元、商业流通事务20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商行办合并工作经费)1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企业“小升规” 补助)2万元、商行办合并工资及离退休经费等50.48万元

3:本年年初预算非税收入(罚没及其他)计划5万元,实际完成为零。

B、支出情况

本年部门决算支出总额51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总额383.81万元(人员经费315.03万、日常公用经费68.78万(机关运行公用经费68.19万))、项目支出总额(招商引资)12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0.26万元、基金预算8.03万元、上年其他结转24.85万元。

C、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结转结余0.36万元(伤残军人生活补助),实际2015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可用经费收支平衡。

四、“三公” 经费情况

1: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 经费支出总额为12.2万元,与年初部门预算13.74万元减少1.54万元,降幅11.21%,与2014年部门决算15.16万元减少2.96万元,降幅19.5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4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

2: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 经费支出总额为39.94万元,与年初部门预算41.19万元减少1.25万元,降幅3%,与2014年部门决算41.22万元减少1.28万元,降幅3.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23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公务接待费34.0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8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

增减变化的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缩经费支出,二是因与商行办合并及为加速县域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任务加重,造成商务局2015年“三公” 经费支出虽有减少,但幅度不大。

 

10001_20160912095349123_衡山县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10001_20160912095358842_衡山县商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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