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按照县政府机构改革精神,2015年11月由原衡山县商务局和衡山县粮食局合并组建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从20161月起,运行独立的部门预算、核算、决算财政财务体系,全额拨款一级预算行政管理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为新增单位,年初数据为归集调入。      

2: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粮食流通、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2)负责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3)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规划;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商业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作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5)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6)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7)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8)负责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包括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统一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做好客商接待、商务洽谈、签约;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审批确认和考核。      

(10)负责组织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山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招商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      

(11)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2)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13)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商粮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确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5)负责全县商粮系统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建设项目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相关权限做好全县商粮系统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16)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53人、离退休人员70人、其他人员15人(原企业改制法人11人、军转干1人、长聘人员3人)。2016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68人、其他人员15人,其中:调出3人、调入2人、退休3人、离退休人员死亡5人。      

4:工作情况      

2016年,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本着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算、决算各环节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机关运行收支平衡。      

二:部门预算      

按照财政统一安排和口径,2016年部门预算697.31万元(工资福利269.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286.6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133.8万元)、财政县级储备粮经费专项预算190万元、财政招商引资经费专项预算160万元,总计1047.3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部门决算      

(一):收入情况      

1:2016年决算上年结转139.57万元、本年收入146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8.08万元、其他收入128.1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县级储备粮经费实际拨款170.07万元,调减19.93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实际拨款102万元(含市财政指标2万),调减5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直拨相关职能部门,调减45.6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经费实际拨款91.11万元、调减42.69万元(屠宰办9万、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33.69万);在职人员工资实际拨款328.83万元,调增99.24万元;离退休工资实际拨款295.12万元,调增17.91万元;遗属抚恤费实际拨款7.95万元,调增4.25万元;因特定情况和工作因素,调增军转干部工资补助和伤残军人生活补助14.81万元、调增信访事务个案经费2万元、调增岳北仓储建设资金200万元、调增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23.21万元、调增企业“小升规” 和社零统计经费10.5万元、调增粮宾转让搬迁经费5万元、调增市场规划及其他公共服务经费12万元、调增改制职工社保补差11.4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调增原改制企业法人工资55.58万元(另有非统发工资8.4万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调增原改制企业职工社保补差2.5万元。      

其他收入中:调增财政专户拨入大病救助款1万元、春节困难职工慰问款7.3万元、伤残军人岗位补助款6.93万元、社会零售统计等款5.2万元、原改制企业职工社保补差款107.68万元。      

2:2016年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计划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45.8万元,实际完成计划32.94万元,实际财政拨款12.11万元。粮宾转让处置收入119.1万元。      

按收入结构而言,一是年初部门预算只针对上年底部门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未考虑调资等变动因素,也未考虑特定人员的政策因素(如原企业改制法人、改制职工、军转干人员、伤残军人等)。二是年初部门预算只针对上年底部门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人数和编內车辆数编制日常公用经费,而将应列基本支出的工作经费编制在项目支出中。三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含专项经费预算。四是上级转移支付和国资收益(非税收入)变动因素较大。造成部门决算收入与部门预算收入调减15.88%、调增56%、整体调增40.12%。      

(二):支出情况      

1:2016年决算总支出1519.55万元。      

按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59万元(占总支出87.89%。其中基本支出781.19万、占比58.49%,项目支出554.4万、占比41.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万元(占总支出3.66%)、财政专户财政拨款支出128.38万元(占总支出8.45%);      

按支出性质:人员经费支出850.59万元(占总支出55.9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4.56万元(占总支出7.54%,剔除上年结转本年对企业补贴支出100万元,实占总支出0.96%)、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54.4万元(占总支出36.48%,调整上年结转本年对企业补贴支出100万元,实占总支出43.06%);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57.14万元(占总支出36.67%)、商品和服务支出115.82万元(占总支出7.6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5.12万元(占总支出24.01%)、其他资本性支出4.2万元(占总支出0.3%)、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477.27万元(占总支出31.4%)。      

2: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477.27万元,主要是:伤残军人安置岗位补助等7.2万元、岳北仓储建设资金300万元、县级储备粮保管和资金利息费用170.07万元。      

人员经费中:2015年和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增的职级工资和退休费集中在2016年支出,以及由此递增住房公积金和优秀单位奖金支出,同比增加支出150万元;粮食企业改制职工2012-2015年养老保险缴费补差集中在2016年支出,同比增加支出119.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中:除对企业政策性补贴上年结转支出100万元,2016年决算体现7.3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占比5.7%,比预算减少1.4万元,降幅17.5%;公务接待费8.5万元,占比7.34%,比预算减少1.9万元,降幅18.3%;会议费40.6万元,占比35.05%(主要是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会议支出);培训费1.99万元,占比1.72%。      

项目支出中:经常性项目支出193.29万元、占比41.72%,重点项目支出270万元、占比58.28%。对企事业单位补贴项目支出370.07万元、占比79.88%。      

从支出结构来看,人员经费和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比重较大;项目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比重较大,重点项目占项目支出比重较大,机关运行经费列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制约)。从而部门决算同比不确定因素较大。      

(三):结转情况      

2016年决算结转87.59万元。按资金性质:基本支出结转78.8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8.78万元;按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2.5万元、财政专户财政拨款结转3.99万元。按资金用途:应支付个人的死亡抚恤、军转干工资、伤残军人岗位补助、改制职工社保补差、社零统计补助等46.1万元、应付招商引资项目经费18.78万元、政府解决资产处置纠纷往来等占用8万元、应付商品和服务费用11.5万元。综合机关运行可用财力收支平衡。      

四: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年初原值477.51万元,年末原值480.75万元,增加3.24万元,主要是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      

2: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19.1万元,是政府将粮贸宾馆作价划转给教育局的部分收入,因县国资局的资产处置相关批复和缴入国库的资金凭据尚未移送财务,故固定资产暂未作账务处理。      

3:银行存款118.34元,是因为粮食政策性挂账贷款在农发行,按农发行信贷政策,基本结算户必须在农发行,零余额账户以专户开在农商行(经县政府和县财政局批准),造成银行存款余额。      

4:其他应收款62.73万元:南都古镇房产公司56.54万元(代付资产处置税费48.54万、代付资产处置价款8万)、社保局0.34万(社保款)、财政局5.23万(资产出租押金)、曹广泉0.6万(白果综合楼往来)。      

5:其他应付款54.53万元:财政局48.54万(代付南都古镇房产公司资产处置税费)、财产押金5.23万(资产出租押金)、局机关0.29万(医保),2015年前决算原商务局往来与结转平衡,对等其他应收款项目,2016年本年度决算负债为零。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8月2日

10001_20170804103803881_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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