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分析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为县政府组成机构,內设13个股室、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2人、全额事业编制23人,挂靠的财政补助人员12人(原企业改制法人10人、军转干人员1人)。机关运行独立的部门预算、核算、决算财政财务体系,全额拨款一级预算行政管理单位。

2: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粮食流通、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2)负责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3)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规划;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商业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作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5)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6)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7)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8)负责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包括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统一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做好客商接待、商务洽谈、签约;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审批确认和考核。

10)负责组织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山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招商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

11)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2)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13)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商粮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确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5)负责全县商粮系统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建设项目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相关权限做好全县商粮系统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16)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69人、其他人员15人(原企业改制法人11人、军转干1人、长聘人员3人)。2017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44人(其中:调出4人、调入1人、退休1人、死亡1人)、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退休1人、死亡3人)、其他人员15人。

4:工作情况

2017年,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本着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算、决算各环节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机关运行收支平衡。

二:部门预算

按照财政统一安排和口径,2017年部门预算508.41万元(工资福利355.9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19.7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107.2万元)、财政县级储备粮经费专项预算211万元、财政招商引资经费专项预算160万元,总计879.4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部门决算

(一):收入情况

1:2017年决算上年结转87.59万元、本年收入103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6.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5.4万元、其他收入84.95万元。与部门预算比调增156.9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县级储备粮经费实际拨款88.4万元,调减122.6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实际拨款128.8万元,调减3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直拨相关职能部门,调减58.36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经费实际拨款98.8万元、调减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拨57.1万元,调增6.37万元;在职人员工资实际拨款307.48万元,调增40.82万元;因特定情况和工作因素,调增伤残军人生活补助6万元、调增上年非税返还收入15.37万元、调增原企业改制法人工资44.83万元、调增死亡抚恤补助35.29万元、调增企业“小升规” 经费5万元、调增屠宰办移交退职安置43.5万元。品抵调减23.3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调增四牌楼周仕林等征地和拆迁补偿48.4万元、调增机关建设经费47万元。共计调增95.4万元。

其他收入中:调增粮贸宾馆处置租赁合同终止补偿11.6万元、春节职工慰问7.88万元、伤残军人岗位补助7.87万元、社会零售统计2.5万元、粮食购销费用55.1万元。共计调增84.95万元。

2:2017年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计划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20.82万元,实际完成计划66.83万元,实际财政拨款27.79万元。

按收入结构而言,一是年初部门预算只针对上年底部门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未考虑调资等变动因素,也未考虑特定人员的政策因素(如原企业改制法人、改制职工、军转干人员、伤残军人、死亡人员等)。二是年初部门预算只针对上年底部门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人数和编內车辆数编制日常公用经费,而将应列基本支出的工作经费编制在项目支出中。三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含专项经费预算。四是上级转移支付和囯资收益(非税收入)变动因素较大。造成部门决算收入与部门预算收入调减21.28%、调增36.43%、整体调增15.15%。

(二):支出情况

1:2017年决算总支出1039.81万元。

按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5.96万元(占总支出84.24%。其中基本支出495.78万、占比56.6%,项目支出380.18万、占比4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万元(占总支出9.42%)、财政专户财政拨款支出65.95万元(占总支出6.34%);

按支出性质:人员经费支出468.67万元(占总支出45.0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0.96万元(占总支出18.37%)、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80.18万元(占总支出36.56%);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68.86万元(占总支出45.09%)、商品和服务支出278.29万元(占总支出26.7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49万元(占总支出13.03%)、其他资本性支出26.41万元(占总支出2.54%)、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125.26万元(占总支出12.05%)、其他支出5.5万元(占总支出0.53%)。

2: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125.26万元,主要是:伤残军人安置岗位补助等11.86万元、县级储备粮保管和资金利息费用88.4万元、粮食收购费用25万元。其他支出5.5万为扶贫等捐赠支出。

从支出结构来看,人员经费和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比重较大;项目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比重较大。从而部门决算同比不确定因素较大:

人员经费:本年支出468.67万元,比上年减少381.92万元,主要是因财政对离退休人员工资核算囗径的变化。

日常公用经费:本年支出1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76.4万元,主要是因四牌楼周仕林等征地和拆迁补偿48万元、机关维修等建设经费29万元。

项目支出:本年支出380.18万元,比上年减少174.22万元,主要是因岳北仓房重点建设拨款和县储粮补助减少。

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比预算减少0.1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减幅3.56%;公务接待费7.4万元,比预算减少2.48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减幅12.78%。

(三):结转情况

2017年决算结转84.16万元。按资金性质:基本支出结转50.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3.36万元;按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61.16万元、财政专户财政拨款结转23万元。按资金用途:应支付个人的安置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9.4万元、应付招商引资项目经费27.38万元、政府解决资产处置纠纷往来等占用8万元、应付商品和服务费用16.38万元,应拨粮食收购费用23万元。综合机关运行可用财力收支平衡。

四: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年初原值480.75万元,年末原值494.82万元,增加14.07万元,主要是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增加26.42万元、办公大楼维修增加29.73万元、公车改革处置车辆减少42.08万元。

2:银行存款1338万元,为财政债务置换资金。

3:其他应收款62.28万元:南都古镇房产公司56.54万元(代付资产处置税费48.54万、代付资产处置价款8万)、财政局5.13万(资产出租押金)、曹广泉0.6万(白果综合楼往来)。

4:其他应付款1396.6万元:财政局1386.54万(代付南都古镇房产公司资产处置税费和财政债务置换资金)、财产押金5.13万(资产出租押金)、程顺昌等往来4.93万(扣款)。对等其他应收款和银行存款项目,实际其他应付款为零,负债为零。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8月15日

 

2017公开表格数据1.xls

衡山县市场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分析.doc

市场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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