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商务和粮食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粮食流通、粮食宏观调控、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经济合作、物资储备、对外援助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的中长期规划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3、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规划;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及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商业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作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国家、省、市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和粮食质量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粮食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
5、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6、负责市场运行调节、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选址、确认和上报。
7、根据国、省、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8、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10、负责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包括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统一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做好客商接待、商务洽谈、签约;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负责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指导县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2、负责组织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山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
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招商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投资促进有关工作。
13、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4、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15、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专项经费。
16、负责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确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7、负责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财务建设项目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相关权限做好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18、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商务和粮食局是一级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管理单位,有二级单位4个(衡山县市场服务中心、衡山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衡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衡山县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市场运行秩序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外贸管理股、招商引资股、粮食调控储备与产业发展股、安全生产与监督检查股、物资与能源储备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至2019年11月,共有编制69名,实有人数144人,其中在职53人、离退休73人,其他人员18人,公务用车定编1台,现有车辆1台。
按财政财务体制改革要求,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中,商务和粮食局将原二级预算单位(衡山县市场服务中心) 预算归并到机关一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71万元,主要是按财政统一预算编制口径,归并基本与项目经费47.62万元(奖金15.42万元、公用经费32.2万元)、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4.2万元(2000元/人)、增加物资储备工作经费5万元、增加公车补贴42.11万元、核减预算经费12.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8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8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2.65万元,住房保障22.21万元,粮油物质储备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71万元,主要是按财政统一预算编制口径,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4.2万元(2000元/人)、增加物资储备工作经费5万元、增加公车补贴42.11万元、核减预算经费12.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8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92万元,占86.64 %;社会保障和就业45.29万元,占5.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2.65万元,占2.88%;住房保障22.21万元,占2.82 %;粮油物质储备15万元,占1.9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01.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5.3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85.3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电子商务、政府物资储备管理、县级储备粮管理、社零工作、其他商贸事务、成品油管理、外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98.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3.31万元,上升293.24%,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公用经费提标(由5000元/人提高至12000元/人) 增加32.2万元,公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42.11万元,减少财政供养人员1人核减公用经费0.5万元,公车改革上交公车1辆核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38次会议,人数950人,内容为疫情防控,市场建设,粮食收购、储备和清查,电子商务管理,社零统计,招商洽谈评审,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工作;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6次培训,人数560人,内容为粮食收购、储备和清查,农村电子商务业务,社零统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方面。其中:粮食收购、储备和清查培训2次,人数140人,预算2.5万元;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培训1次,人数210人,预算3万元;社零统计培训1次,人数110人,预算2万元;安全生产培训1次,人数60人,预算1.5万元;应急演练培训1次,人数40人,预算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9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8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68万元,项目支出285.3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对外公开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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