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局关于印发《县级领导带队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衡山县商务局关于印发《县级领导带队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归口单位:

现将《县级领导带队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826


县级领导带队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津市“8.12”爆炸事故教训,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明电[2015]12号)、《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办[2015]16号)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中秋与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集中在8月31日-9月6日,具体时间由带队县领导确定。

二、检查人员安排

县委副书记蒋青、县政府副县长刘洋、县委办副主任彭斌、县政府办副主任王军、县商务局局长谭斌、副局长旷建成、副局长吴贵湘、副局长文亚军、副局长谢泰峰、工会主席唐卫东、市场建设股何岳莲、商贸管理股谢敦亮、定点屠宰办向冬武、市场服务中心任民;邀请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分管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三、检查范围

全县成品油经营场所、商场超市、权属内市场、人员密集场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商贸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高温期、汛期应急值守制度部署情况;

(三)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情况;

(四)企业安全设备设施配备、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根据本次市安全生产交叉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股室、归口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举措、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各股室、归口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联络工作,及时汇总检查情况,于9月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安全生产股(联系电话:5888519;QQ邮箱:49178751),再由安全生产股汇总报县安委办。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交办并负责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1、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衡山县商务局                            

                              2015826


附件1

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带队

领导

局领导

邀请单位

 

组织部门

检查对象

检查

时间

蒋青

 刘洋

 彭斌

 王军

谭斌、吴贵湘、谢泰峰

安监局

消防大队

新闻记者

商贸管理股

成品油

经营场所

8月31日

上午8:30

谭斌、谢泰峰、唐卫东

 

市场建设股

商场超市

9月1日

下午3:00

谭斌、文亚军、谢泰峰

 

市场服务中心

权属内市场

9月2日

上午8:30

谭斌、旷建成、谢泰峰

 

定点屠宰办

生猪定点

屠宰企业

9月3日

下午3:00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