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规章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对全县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工业、商业、劳资、建筑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及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等专业的月、季、年度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3、负责编辑全县年度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
4、负责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的统计工作。
5、按照国家、市统一部署,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及各类临时性调查项目,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
6、根据县政府执法责任制规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7、负责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9、负责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农村经济调查队。下设办公室、工业股、法规股。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局机关在职19人,退休人员4人。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22.4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12.4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
2、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2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4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表
附件2: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3: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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