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统字【2015】1号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
衡山县统计局为确保工作的规范开展,经党组研究,下发有关加强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如下:
一、实行按时上下班制度。上午8点—12点,下午2:30—5:30。签到地点: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负责人:廖龙海。请假要出示书面请假条,口头请假视为缺勤。
二、上班时间,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打私人电话;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严禁上网淘宝购物、看电视;严禁聚众闲谈聊天。
三、热情、诚恳接待外单位来咨询和办事的人员,满足其合理诉求。有违政策法令的事务坚决抵制和拒绝。
衡山县统计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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