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统[2016]01号
衡山县统计局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统计站、局机关各股室队、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通知》(国统字[2016]16号)、《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湘统[2016]9号)、《衡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衡统[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将《衡山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是国家统计局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统计站和机关各股室队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和省统计局、市统计局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立即部署迅速启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请各乡镇统计站和机关单位将专项治理情况于3月13日前报送县统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旷中常,联系电话:13875767795)。
附件:衡山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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