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重要职责

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的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接收、传送和播放电影电视行为,监督查处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

二、基本情况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机构。至2016年1-12月,共有编制11名,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12人,退休1人。公务用车定编1台,现有车辆1台。

三、收支预算

全年收入预算总计114.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5.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其他收入9.51万元。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8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3万元。

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

年末结转21.1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共计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公务用车维护4万元,比上年12万元减少6万元。

五、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全年罚没收入2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市场萎缩,其中网吧关停15家,娱乐歌舞场所关停3家,印刷企业关停3家,关停企业数占市场数30%以上。

全年预算收支略有结余。

 

 

 

衡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7年8月11日

10001_20170816115628310_湖南省衡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6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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