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文物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衡山县文物管理局[加挂衡山农民运动纪念馆牌子(原毛泽东同志考察湖南农民运动衡山纪念馆)]位于衡山县开云镇滨江北路69号。为衡山县文化体育广播新闻出版局直属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现有在职人数19人,退休3人。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范围为衡山县文物管理局本单位,无二级机构,无下属经济实体。

二、职责定位: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督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剿、征购、管理。

   7、对全县重要纪念地实行免费开放,同时做好保护管理和宣传接待工作。

8、认真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收入支出情况

1.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  60.8万元,收入 338.92万(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92万元,其他收入31万元)。支出 311.79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6万元)。收支结余 87.93万元,结余分配 31万元(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 56.93 元(基本支出结转)。

2.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  60.8万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9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1.7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56.93万元(基本支出结转)。

三、单位资产负债情况

    2016年度资产合计:158.59万元,其中:库存现金14.17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93.67万元、固定资产50.75万元;负债合计:3.34万元,均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合计155.25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基金50.75万元、事业基金47.57万元,财政补助结余56.93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度决算公务接待费2.41万元,2016年度决算公务接待费2.35万元。2016年度比2015年度减少0.06万元,递减原因: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提倡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衡山县文物管理局

2017816日  

10001_20170818111215200_文物局2016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10001_20170817093016213_文物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