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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资料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研究拟订、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二)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衡山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组织拟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市场。
(五)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旅广体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点公共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旅游服务中心、体育场(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七)指导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负责监测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经济运行和统计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相关行业数据及信息发布。
(八)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九)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研究全县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等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进行监管;指导县乡镇广电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的相关工作。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协调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及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科技创新;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和鉴定工作。
(十三)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文旅广体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单位机构设置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公共服务股、文化艺术股、文化遗产管理股、群体竞训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下设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剧团六个二级机构。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3名。现实有人数82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另附决算公开表,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总计240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7.66万元。上年度结余结转1286.3万元,本年度结余结转1060.36万元。全年支出总计2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5.96万元、一些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万元、其他支出 17万元)、项目支出1666.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总计240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7.66万元。上年度结余结转1286.3万元,本年度结余结转1060.3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总计2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5.96万元、一些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万元、其他支出 17万元)、项目支出166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407.66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63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总计2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5.96万元、一些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万元、其他支出 17万元)、项目支出166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5.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万元、其他支出 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一般预算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数为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车购置维护费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数7.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2万元,公务车购置维护费2万元。严格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没有超出预算。总体支出比上年减少0.3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为671.03万元,其中办公费67.95万元、印刷费24.07万元、咨询费0.1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0.11万元、电费14.97万元、邮电费0.31万元、差旅费14.04万元、维修(维护)费125.43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5.52万元、专用材料费120.48万元、专用燃料费3.25万元、劳务费64.95万元、委托业务费118.85万元、工会经费43.6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27.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9万元
(二)三公经费:201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全年公务接待费5.52万元。无因公出国业务。
(三)政府采购情况:货物类政府采购金额为887.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9年12月31日止,单位流动资产总计为1148.5万元,其中现金3.94万元、应返还额度1139.19万元、其他应收款5.37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体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
3、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体广新相关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4、管理全县文化、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植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县文体广新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7、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县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8、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等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进行监管;指导全县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管理全县出版行业及印刷复制行业;负责对全县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县出版内容(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等数字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报刊社及内部刊物的监管;负责全县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委托实施相关事项的管理。
11、管理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县文体广新系统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
13、指导、协调全县文体广新领域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科技信息建设。
14、拟订全县文体广新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文体广新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公共服务股、文化艺术股、文化遗产管理股、群体竞训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下设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剧团六个二级机构。
文体广新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3名。现实有人数82人。
基本支出情况
根据山财预【2019】64号文件,衡山县文旅广体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21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6.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总计12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8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69.8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项目支出477.40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4号)、《衡山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山财办〔2016〕11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对财政预算资金进行管理。文体广新局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用途,专款专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和范围等与申报计划的相符,资金的支出合理、合法和合规,单位相应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 98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投入 10分 | 预算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60分 | 预算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4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过 程 60分 | 预算管理 4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30分 | 职责履行 8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22分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
社会效益 | 10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非常重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预算执行效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对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影、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权益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支持作用,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衡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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