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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省文物局,厅直属各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艺术系列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优化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结构,充实入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数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要求,拟对我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推荐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对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评审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特别高,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积极鼓励、支持、吸收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领域专家入库。
二、评审专家推荐确认程序
(一)推荐。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湖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分系列(专业)填写《湖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于6月15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系列(专业)的评审专家。被推荐到不同系列(专业)专家库的,《花名册》中应备注“同时推为××系列评审专家”。
(二)遴选、审核和备案。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艺术系列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专家库名单不对外公布。
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素质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如期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吕晓飞
联系方式:0731-85286044,29195183@qq.com
邮政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802室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6日
来源:厅人事处
http://whhlyt.hunan.gov.cn/whhlyt/xxgk2019/xxgkml/tzgg/202505/t20250519_33675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