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卫计工作坚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卫计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公卫服务、妇幼保健等工作得到上级表彰或获评省市先进,计划生育工作今年有望继续保持全

省先进(连续12年),圆满实现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保类争先”的年度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改革情况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系整合。推进新机构在去年12月实现了合署办公;卫计局机关按“三定”方案设置内设股室,调整了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推进执法服务体系整合。在整合技术服务资源的同时,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所)”于8月底“三定”到位并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优势互补,稳定了队伍,强化了职能,促进了工作。

(三)推进基层工作体系整合。明确乡镇一级设置卫计办,统筹卫生计生资源,增加公共卫生服务职能。12个乡镇调整明确了卫计办主任,原各乡镇计生办及服务所工作人员整合到位。

二、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成果。2所县级公立医院(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并在今年4月份接受了国务院医改办复评检查组的验收检查。1-11月份,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药占比同比下降了1.44%、2.4%,总收入同比增长6.95%、64.2%,参合农民、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住院自负比分别下降1.04%、0.63%、11.83%。适度放宽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政策,缓解基层用药紧张,县级医院积极开展“二次议价”,11个月乡镇基药销售总额为1821万元。

2、试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在开云、东湖两家乡镇卫生院实行“总额预付制”试点;启动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追补医药费用841.77多万。截止到11月底,全县参合率达97.22%,统筹地区政策内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15万,共补助19.51万人次1.35亿元,统筹地区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

3、加强项目建设。启动了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正进行规划设计和原房屋拆迁。县疾控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已完成征地及规划设计;县妇幼保健院已完成选址,正向上级部门申报。开云、贺家卫生院完成主体建设;马迹完成地勘、土地平整及围墙建设;江东卫生院改造部分已完工,新建部分已征地,新桥卫生院正在申报建设成为县人民医院分院,2家卫生院的周转房建设已完工;9个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基本完成,全县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充实了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县中医医院引进3名高学历、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分别是骨伤科主任医师、外科副主任医师和影像专业副主任医师,有效促进了该院医疗团队的成长。

(二)健康服务扎实开展

1、公卫服务全面开展。圆满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免费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病患者45人,为4413名适龄女性进行了“两癌”筛查;及时将294名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放到位,共计发放40余万元;并审核通过了82名新增发放对象;在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上,增加了黑白B超、艾滋病初筛等检查项目,截止到目前老年人免费体检率为76.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超80%,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4.3%,为2000流动人口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疾病防控能力稳步提高。全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甲类传染病未出现二代和死亡病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续展工作顺利通过省卫计委现场评审。全县免疫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均达到98%,11种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6.7%。全年接诊结核病人1062人,免费治疗475例;疟疾、麻风等地方病未发现新病例。

3、妇幼健康项目认真落实。孕产妇死亡率为22.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6‰,开展国家母子健康手册试点和湖南省“健康宝宝”特别行动试点工作,得到国家、省卫计委检查组肯定,截止 11月30日 ,我县母子健康手册共发放4443册,其中妇女发放2632册,儿童发放1811册。实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全免费,全县全年补助人数3550人,补助金额110余万元,婚检率、产筛率分别为93.68%、83.9%。

4、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到位。检查辖区内公共场所服务单位183户;检查各类医疗机构、诊所、药品经营户78家,取缔游医药贩5起,取缔无证个体医疗机构2户,查处无证行医2起;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112所,对各类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78人次、车辆60台次。

(三)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1、院感检查有效开展8-11月陆续对全县十七家乡镇卫生院和两所民营医院(普济康复医院和悦弘精神病医院)进行医院感染管理巡查,督查医院感染质量管理工作、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质量管理、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质量管理三大内容的落实情况。

2、药品管理不断加强。9月份对全县的医疗机构(包括民营)进行了医政重点工作检查,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管,指导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指征,杜绝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培训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换证工作。

3、“平安医院”创建不断深化。抽调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督查医疗机构相关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医疗事件纠纷的报告、分级响应及部门三调联动处理机制,完善“四室”设置,全面落实医疗责任险。今年共协调处理医疗纠纷14起,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

(四)计生工作有效开展

1、圆满完成人口任务。2016年度,全县总人口46.3万,育龄妇女8.84万。 2015年10月1日 2016年9月30日 共出生人口5806人,其中政策内出生531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6%,出生率为12.5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2。  

2、有序推进扶助对象确认、审核工作。全县共确认农村奖励扶助3788人,特别扶助152人,手术并发症扶助22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1902人,发放奖励金219.23万元,全县县级配套资金已安排到位,待上级资金到位后,直接打卡发放。

3、加大整治“两非”工作力度和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乡镇孕情跟踪监测,加大“两非”案件查办力度,今年查处“两非”典型案件3例。采集流动人口105949人,流入人口1343人,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440本。

4、不断推进计生服务。一是改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和承诺制,全县申领生育服务证4985本。二是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县共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951 人次(其中城镇387人,农村4564人),目标人群覆盖率 9O.47%。三是持续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全县共落实各类节育手术835例。

5、严格审查把关。组织、宣传、人社等相关部门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前置审查,对拟推荐、表彰、提拔的1722人、168家单位进行计生审查,查处23人。

6、计生协会工作精心开展。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共建幸福家庭”系列活动,为留守儿童送去关怀和温暖。稳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成功创建省市县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16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2个、县级12个。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资源服务环境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我县12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实现了国债资金项目全覆盖,但是总体而言,软、硬件设置离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要求还要较大距离;因人员编制、业务用房、人员待遇不高、医疗设备普遍简陋等种种原因,卫生系统一直未能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面临卫技人员青黄不接的现状,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不高。

(二)政府投入与需要之间尚有差距。尽管政府卫生投入大幅增加,但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居民不断增长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投入方面存在不足,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人员待遇较低,长期存在的大量临聘医护人员的身份、待遇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

(三)计生工作有待加强。一是作用发挥不到位。受社会舆论、机构合并与合乡并村影响,部分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村级计生专干和群众自治工作发挥作用欠缺,违法生育呈强势反弹迹象。二是综合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要加大打击“两非”力度,促进性别比均衡发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规执业、违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2017年工作计划

 以“健康衡山”为目标,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推动卫计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强基层,促防控。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项目进度,加快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推进马迹、江东、新桥3家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卫计服务室建设。二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卫计办工作人员的待遇,加强现有在岗人员的在职教育与培训,畅通人员进入渠道。三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健全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或公共卫生科建设,确保基层疾控工作人力资源满足防保工作的要求;落实甲型流感、鼠疫、霍乱、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措施,抓好预防接种工作。

(二)强改革,促发展。一是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改革纵深发展,统筹推进涉改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分级诊疗改革。借鉴医院集团管理模式,建立县、镇、村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使二级以上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二是继续落实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工作,建立健全药品配送监管机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联合采购和统一配送,增加配送集中度,确保基本药物不断供。三是推动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健全新农合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保控费作用。在东湖、开云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

(三)强服务,促完善。一是抓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继续坚持“三个不变”,重点抓好“两孩” 政策后的再生育服务工作,特别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指导、孕产期保健等。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继续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严厉打击和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开展集中整治“两非”等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二是抓好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经费要专项划拨,专款专用;重点抓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电子档案建档率、老年人免费体检率、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均达到上级要求;做好全县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三是促进妇幼健康服务落实。重点推进母子健康手册和“两癌”免费筛查工作进度,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妇幼健康教育,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控制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四)强队伍,促和谐。一是加强医德作风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典型示范、法纪法规教育,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完善医德医风评价体系,落实医德医风监督机制。切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引进力度,在专业规划上尽量搭好台,提供必要的人力、设备器械及科研经费,力争留得住人,用得好人。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打造特色专科,建学术品牌,强名医名科,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和谐医患关系。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病人选医生、选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查询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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