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思路
县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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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整体工作态势良好。2014年度,全县出生婴儿5693人,人口出生率为12.52‰,其中政策内出生4433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77.87%(按常住人口计算,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0.97%),自然增长率为5.67‰,出生性别比为110.9;“单独二孩”政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点工作稳妥推进;省检情况良好,有望继续保持全省先进县位置。
2015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思路是: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为契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继续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重点,优化基层队伍,完善基础工作,加强依法管理,推动机制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2015年我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7‰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7‰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0%,出生婴儿性别比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其它重要指标达到上级要求,继续保持全省先进县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巩固和加强工作网络。一是稳定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县、乡计生工作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二是优化配置服务机构和队伍。有效整合计生、卫生技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做好人员调整和分流工作。三是加强村(居)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健全落实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配齐配强村计生专干队伍,落实好村级计生干部报酬。四是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生力军作用,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等方式,增强协会的活力和能力。
(二)做好基层经常性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和新型生育文化宣传,增强全社会国情、国策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三是加强技术服务。重点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及时落实各种针对性措施。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目标人群的覆盖面,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四是加强利益导向。落实农村奖扶、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法定奖励政策,继续落实《衡山县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办法》,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信息管理。依托村(居)工作网络和队伍,落实定期采集信息制度。加强人口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提高信息质量,加强平台监管,保障信息安全。六是加强群众自治。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制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结合实际制订计划生育奖励、制约措施,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坚持“一票否决”制。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着力研究解决制约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计生工作督查指导,建立末位约谈制度,加大后进帮扶力度,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加强综合治理。明确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工作协调,加强信息共享,促进相关部门政策和服务管理措施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效衔接,形成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力争计生事业经费按照上级考核要求及时足额到位。加强计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厉查处转移、挪用计生经费等违规行为。四是提升队伍能力。加强县、乡计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完善和落实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业务考核制度,提高计生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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