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推进建设诚信政府,引导培养守信公民,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按照《衡阳市卫计系统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衡卫发〔2015〕34号)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信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新时期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二)坚持依法行政。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各乡镇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强管理服务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立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政策引导。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推动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着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正当权益,向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四)坚持分类指导。按照市、县确定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诚信计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6年,全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培育和树立一批诚信计生示范村(居),基本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省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7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启动诚信计生工作。
(二)试点推广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县级在萱洲镇、马迹镇开展试点,其余乡镇建设1-2个诚信计生示范村。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月至9月)。全县17个乡镇的所有行政村(居)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五、工作模式
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
(一)双向承诺:乡镇计生办和村(居)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现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二)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10-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荐产生诚信小组长,细致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三)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计生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协议中村(居)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六、工作内容
(一)乡镇负责,村居为主。诚信计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让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承担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责。乡镇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负总责,两委成员配合抓的村级计生管理体制。
(二)发扬民主,建章立制。广泛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修改《村民自治章程》《计生村规民约》中不符合诚信计生要求的内容,建立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明确乡镇干部、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兑现承诺,落实政策。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各级政府和村(居)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带头兑现承诺,以政府的公信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四)阳光政务,村务公开。诚信计生是在“阳光计生”的基础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深入发展,诚信计生的前提是公开、公平,即:服务事项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居)委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民主监督、规范管理。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有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诚信计生协议书》,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建立诚信计生档案。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县人口计生局成立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旷立伟同志任组长,彭志雄、曹晓峰、罗宇湘、曹雁芝任副组长,王艳霞、李劲松、刘冬平、彭永君、袁美华、彭志强、唐春桃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主任由曹晓峰同志兼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诚信计生工作,成立领导机构,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二)抓好试点,逐步推广。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在2015年抓好1-2个诚信计生示范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认真加以总结,在2016年要全部完成各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任务。
(三)依靠协会,整体推进。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广大会员的骨干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协会组织网络,制定村(居)民计划生育公约,成立“诚信计生小组”,开展“诚信计生小组”会员联系户联谊服务活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诚信计生模范户。
(四)总结经验,评估验收。各乡镇要及时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未完成任务的村要限时整改。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制定的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方案以及对村(居)委会的评估验收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将于2016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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