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承担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所属办事大厅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证业务;指导进驻单位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为进驻大厅单位开展工作搞好协调和服务。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组织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进行网上审批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四)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全程代理服务工作,实行“归口受理、一次告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运行机制。

(五)研究提出政务服务工作政策咨询、办事指引,介绍办事程序,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的投诉,接受有关建议。

(六)承担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负责对大厅进驻窗口考核考评和政务服务质量评议。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11月,根据山发[2015]3号文件,批准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网络信息股、督查股4个股室,定编10人,实际在岗人数为5人,大厅进驻工作人员30人;离退休0人;现有车辆0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全年收入预算总计51.0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1.0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总计5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0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2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

2017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政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9万元,比2016年预算38万元增加13.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三定方案正式批复,人员增加2人,人员基本支出增加13.09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其中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5万元,合计9.3万元。2016年未作预算,2017政务中心正式纳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6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桌椅、日常工作中计算机、复印机及厨房设施用品等。

附: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收入总表

    4、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0001_2017050317150590_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预算对外公开表.xls

10001_201705031715179_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